fsl1971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37:27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虽然写错位置的同道人值得同情,但毕竟这是考试,为了把题写到该写的地方上去,我在写第一题的时候就一再的提醒自己,千万别弄错了,难道这些遵守答题规则的人所付出的心里成本就可以随意忽略不计了吗?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没准当时我不考虑答题规则的话会比现在答得好呢,如果写错地方不扣分的话,那写对地方则应该加分吧.要不然是不是更大的不公平呢?同意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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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yumiao2002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38:53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冒死说一句,楼主,我顶你,因为这的确是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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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miaomiao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41:09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客观说我认为不给分不公平,但不扣点分实在是太过分,因为有很多考生就是粗心漏看某些题干什么的然后答错,性质是一样的,但人家答错就没分了。
   允许犯错,不能犯点错就打死,但不能不惩罚,否则没法以儆效尤,否则定规矩有什么用。
finlinden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42:45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xiaohaha wrote:
果然是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人治与法制混合的国家。——有时候人治,有时候法治,just like that~!!
finlinden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49:56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lawzmh wrote:
好了,国知局给答复了,此事告一段落。
大家不妨猜想一下,这事如果发生在其他国家,比如美国,会是什么结果呢?
——作为一名多年旅居美国的小海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
如果是在美国,
考试组织者,会用高音喇叭,在考场上大声反复地宣读此项临时变革条款,甚至会拿着新的考试规定,一个个人conform,然后按手印以示:【对此事已经知悉】
——其实,不用我说,难道你从美国随便一个药品说明书都有50多页的厚度,——卖板凳的disclaimer上都要标示【儿童切忌误食用】——你猜测不出来他们在处理这种事时候的方式方法么:)?
——那才叫做严谨的非儿戏的法治,
如果果汁局能做到这个份儿上,答错者也就没话说了~~~
xiaohaha  新手上路 | 2010-11-10 03:00:12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finlinden wrote:
——作为一名多年旅居美国的小海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
如果是在美国,
考试组织者,会用高音喇叭,在考场上大声反复地宣读此项临时变革条款,甚至会拿着新的考试规定,一个个人conform,然后按手印以示:【对此事已经知悉】
——其实,不用我说,难道你从美国随便一个药品说明书都有50多页的厚度,——卖板凳的disclaimer上都要标示【儿童切忌误食用】——你猜测不出来他们在处理这种事时候的方式方法么:)?
——那才叫做严谨的非儿戏的法治,
如果果汁局能做到这个份儿上,答错者也就没话说了~~~
这句话就是扯淡了,比如2点钟考试,我准时到考场,然后竟然听到有高音喇叭的声音出现,这不是影响大家考试吗,你不知道考试严禁喧哗吗
raitoyagami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7:28:51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答错地方确实是低级错误,但一分不给肯定是有违考试选拔人才初衷。估计不会不计分的,毕竟涉及人数比较多。
但是帖子里有人上升到什么“劣根性”,“国人的坏”,我觉得再有什么理由,你毕竟是粗心做错了事,果汁局给你分你也应该低调一点,不该这么理直气壮的评价坚持原则的人。
另,我可以保证,卷子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不按要求答题不计分。
zhmliu  注册会员 | 2010-11-10 15:31:10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这些犯了所谓表面上错误的人就像把权利要求写在摘要中,然后还要求果汁局保护他们的权利要求。不按规则办事的人怎么做代理人呢?以后做代理犯了这样的错误怎么面对申请人?

顺便提醒,判卷的人会按上峰要求给你分。不过他会想,faint,这个mdh,害得我改卷还要东翻翻西翻翻,给你少判二十分。结果90%以上犯错的人过不了。
tnqy69  注册会员 | 2010-11-10 16:15:12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完全同意,要不何谈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的还都是各种各样的法律,连起码的规章都遵守不了,更别指望能做个好的代理人了。
张云花  注册会员 | 2010-11-10 16:44:46

Re:要求国知局撤消部分人的无理要求,请官方保持考试最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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