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人讨论哩?不要去追究题目是否改动过,就这样的题目和这样的答案,是否符合专利法和指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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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和突起物,所述挂钩本体具有两个夹持部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相连接的连接端,在所述夹持部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该挂钩挂在横杆上时,所述突起物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具有在所述横杆轴向方向上比所述挂钩本体宽的宽度。
--------------- 分析:如果仅仅是 “相接触”,那么在加宽部分只有几个点接触的条件下,怎么解决三个技术问题?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 分析:怎么才能实现线接触?以权利1的技术特征,“线接触”可能会有,但是怎样才能使挂钩在所有的使用条件下都能实现“线接触”这一结果?
答案没有给出。
结论: 鸡鸣狗盗毕竟也是策略,不过毕竟这样的手法在众目睽睽下,还是落了下乘;多多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