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sf110  注册会员 | 2010-4-30 07:40:53

Re:审查指南迷惑求助

你钻牛角尖了。
专利被公告授权后,任何人都有权利宣告该专利无效,因此从法律的严密角度说当然不能排除专利权人自己的这个权利,可以存在专利权人自己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假设,你我共有一项专利权,第三人侵权了,你要打侵权官司。如果官司嬴了会得到赔偿100万,可是这个第三人是我的兄弟。你说我是想让你我嬴了这个官司呢(我家损失50万,因为100万你我平分),还是我把这个专利废了好呢?(我家不出钱)。所以国家会限制自己抽自己耳光的专利权人的。还有,如果权利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杀人一千自损800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指南那段写得是有些拗口,但是你的改写是不对的。
我当时为了理解是这样断的句:
专利权人针对自己的专利权提出全部无效----不允许;
专利权人针对自己的专利权提出无效,但是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不允许;
共有专利权时,请求人不是全体专利权人----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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