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求助各位前辈:关于优先权问题

2010-3-29 19:36
406610
海培  中级会员 | 2010-3-29 20:41:02

Re:求助各位前辈:关于优先权问题

我的英文不太好,不敢对您提供的英文公开内容作评价,但可以回答您的其他几个问题:

答问题4:如果在后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属于同一地域,有时也叫“本国优先权”,被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一般都要视为撤回。但,如果在后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不属于同一地域,有时也叫“外国优先权”,不存在被要求优先权的申请文件撤回的情况。

答问题5、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已经要求优先权的权利要求不能够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的基础,因此,不会出现您所说的“无限期保护下去”的情况。

答问题6、要求优先权是以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为基础,而不是以申请为基础。即:优先权仅限于对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一项、多项或者全部权利要求的优先权。所以,根据“答问题5”的内容,同一项权利要求只能够被要求一次优先权,而同一申请,可以被要求多次优先权。

答问题3:根据“答问题5”的内容,由于已经要求了优先权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不能够在被要求优先权,因此不存在“间接”要求优先权的情况。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