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迷惑】提出复审请求究竟是不是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
我还是不明白
如果复审不是共有权利,那么
这段怎么解释?为何不能只代表人签字提交?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2节2.2(P360)之内容: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您说的“§等§中没有提复审和提前公开”,从哪里或者哪个法条能够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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