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甲大学与乙研究院分别选派技术人员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研究场所在乙研究院,双方未就成果取得后申请专利的权利做出任何约定。以下关于取得成果后专利申请权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乙双方均享有专利申请权。
B.只有甲大学享有专利申请权。
C.只有乙研究院享有专利申请权。
D.双方应当重新就专利申请权归属做出约定。
讨论:
关于A和D
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合同法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我理解,法的意思是“有协议”按协议,没有协议则按照法规。
1.现在双方没有约定,则是共有,所以不存在A的可能;
2.BC也被排除,所以只有D才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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