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露骨了吧

2007-4-10 20:44
2049549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1:22:19

Re:太露骨了吧

站长删除的原帖是以下这个,这个不该删除么??

其中××是我把名字给省略了。


Waistcoat:
我之前把××劣质服务情况公布出来,很多人非要我公布自己的姓名和公司的姓名。这种说法看起来好像有道理,其实狗屁不通。

1. 各位网友,您在论坛上一定看过很多对某个人,某个公司,某东西的抱怨,甚至恶毒的辱骂。这种例子多了去了,这些人用的是真实姓名?为什么没有斑竹让其公布姓名?
2. 请问我公布了姓名和公司名称,会对事情有帮助?有好心人会帮我去讨个说法?脑子没进水的人都很清楚:没有人会这么做。
3. 斑竹要是认为我这违反论坛的规矩,完全可以删除帖子。
4. 我能理解别人为什么会怀疑。但是各位哥哥姐姐,说脑白金,黄金搭档的坏话的人多了去了,你们的正义感哪里去了?怀疑尽管怀疑,我无话可说,千万别虚伪!
5. 请各位代理人想想看,申请人跟代理人比起来在专业上是弱势,就好像病人和医生的关系,作为强势的一方是不是应该多担待一点呢?

最后我忍不住要骂一骂liujg 这个sb。

liujg说我同事是新来的。

liujg,你的意思是你很牛鼻了,很懂,是吧?那就把你的在专利上的学术研究弄一点给俺看看。让咱们开开眼界,看看早来的是什么样子。别告诉我你到现在连个像样的文章都没有写过,还在这里丢人现眼。

liujg说:“接电话的这个代理人可能是默认成权利要求是由客户提供的了。说清楚就可以了,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你他妈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到底谁是专业人士?谁为谁提供专业意见?我建议你公布一下哪个申请人这么好糊弄?好让那些没良心的代理人跟你一起去忽悠。

liujg说:“心态不好。9000块钱最后到代理人手里也没几个钱,虽然比一般的普通小所收费高了很多,但是也算不上多高吧。论质量,去试试那些3000块钱一个案子的所就知道了。那时候才觉得还不如自己申请。”

-----------sb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sb你的意思是,代理人挣得不够多,所以这样服务也就算不错了,3000块的没准比这个更差,如果申请人给的更少你是不是就要故意把人家专利写错?你他妈是不是这个意思啊?这里有良心的代理人都死了?这里有职业操守的代理人都死了?怎么不骂这个sb?我建议你们重新开一个帖子一起辱骂这个sb,要求这个sb公布姓名,请求代理人协会永不允许此人取得执业证,假设他已经取得了,请求代理人协会吊销该人资格证书。
没想到我居然和这个烂人是同行,如果这个垃圾都是代理人,专利天地无甚可为。

如果你们都很有正义感,我建议你们赶紧设法通知liujg所在的代理所,他们很有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因为他们所有一个明显不具备职业操守而且智力严重缺陷的东西,万一他代理的专利发生诉讼,后果不堪设想。
广告位说明
minnnow  注册会员 | 2007-4-10 22:04:15

Re:太露骨了吧

Waistcoat的谩骂太令人失望了,甚至让人开始怀疑他讲述的故事的真实性了
广告位说明
ASBR  新手上路 | 2007-4-10 22:22:25

Re:太露骨了吧

我说被删的帖子根本不是竹雪说的那个,有兴趣的朋友来板务看看吧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6&id=79531&sty=1&tpg=1&age=0
ASBR  新手上路 | 2007-4-10 22:26:50

Re:太露骨了吧

竹雪,你仔细看看我的发言,我是在认真的讨论问题,请你不要意气用事,注意你是版主。
专代菜鸟  新手上路 | 2007-4-10 22:42:43

Re:太露骨了吧

如果有骂人的帖子,当然可以删,而且应该删.
如果有人只是说某某所服务不好,而且是在以叙述的口气说事而不是一味谩骂,我觉得版主无需删贴,或修改.文责自负,论坛只是平台.如果代理公司觉得自己被诬蔑,是可以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的.矛盾的焦点根本不应该是在消息发布的地方.建议博派在每个帖子的醒目位置都打上\"各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ASBR  新手上路 | 2007-4-10 23:18:20

Re:太露骨了吧

楼上兄弟有理。
有漫骂的贴,删掉是应该的;
讨论事情的贴,请不要乱删;
各位需要的是一个文明自由的平台,我们说的话当然有我们自己负责,请不要限制我们说话的自由。
讲个故事给大家听吧。
一个人买了DELL的电脑,发现质量不好,去投诉,人家爱理不理,拿去修了几个月也没有消息,这个人有些郁闷,到某IT网站数落DELL;
他的数落得到电脑用户的支持,遭到与DELL有利益关联的人的声讨;
正在这时,一位一直深受网民爱戴的版主出现了;
版主一改往常的亲民作风,对买电脑的那个倒霉鬼一顿狠批,说:
你既然买电脑就有可能坏,坏了人家给你修就是好厂商;
人家对你态度不好,那有什么错,专业人士都这样;
你认为人家修得慢,是你不懂修电脑有多复杂,你就是个小白,根本没有资格对人家唧唧歪歪,我够牛吧,和大厂商打交道的时候都必恭必敬,你都没有出来混过,老老实实忍着!
你说话有脏字,是不是想来耍流氓,我是皇家警察,专门收拾你!
说罢一脚将倒霉鬼踢倒;
倒霉鬼还想说什么,版主指示到:
你ID怎么是刚注册的,你小子不会跑这里造谣声势吧,再不滚蛋,给你个反革命罪,打断腿挖舌头!
众网民一听,豁然开朗,原来是这小子造谣啊,版主果然英名神物,DELL电脑坏了是正常,服务态度不好是应该,谁让人家技术好,技术好的就应该牛,遇到小白使劲玩,无知草民上吊去吧,oh yeah!
倒霉鬼吓得要死,只好拾起被踢掉的牙逃走,转身的瞬间,忽然看到这个网站上布满了DELL等厂商的广告,心里暗想:靠,我真tmd sb,跑到人家老巢说人家坏话,活该!
竹雪  版主 | 2007-4-10 23:32:46

Re:太露骨了吧

ASBR:把帖子移到这里,真聪明,和删了差不多,反正没有人来看。
To tanjie
你的回复还是诚实的,办论坛确实需要经费,绝大多数网站、论坛都是盈利的,这没有什么不对,是光明正大的事,不用躲着藏着。
To 竹雪
从你出现在这个论坛上,我就一直很佩服你的学习毅力和助人精神,但由于我不常来这里,除了偶尔看过你一些谈论业务的帖子外,并不了解你的处事风格。
我同事开的帖子里,大家争论很激烈,了解情况的大部分人基本认同某所的服务有问题,但你作为网站的版主一发言就对我同事的“职业操守”进行抨击,请问,你这是什么行为?
我们抱怨事务所、代理人自大,有些大所的代理人反驳还算正常,可是你是版主,你没有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而是旗帜鲜明地谈论发贴人的“职业操守”,一个本应该处于中立位置的论坛组织者说出这样的话,怎能不让人感觉有问题。
我开的贴不过是感慨一下经济利益和获利人立场的关联问题,而且我说的并没有错,tanjie 也承认确实是有小部分盈利的,不要刚刚说一个人“职业操守”有问题又讲另外一个人“没良心”,希望这种尖酸刻薄的话说太多对健康不利。
一个谦虚踏实的小姑娘仅一两年的时间就变得如此咄咄逼人,遗憾。
最后,让我再提醒一下两位版主,不管你们故意还是潜意识使然(相信可能更多是在潜意识里),你们确实不希望看到论坛里面讲你们潜在客户不好的帖子,都在这个圈里面混,处于相对弱势的你们不能得罪他们。

竹雪:站长这个贴属于版务和网站发展之贴故转移到了“意见和建议”版块,并没有删除你的帖子。个人ID从来不担心会得罪谁,而是仅代表自己的观点。更不相信自己属于弱势,在工作上来说,属于企业,但我认为代理所和企业是平等的,只有互相尊重,代理所才能更好的服务企业,只有互相尊重,代理所才能纂取企业的代理费。如果是个人,也许会认为申请人是弱势,可是申请人本身就是一个大型企业又谈何弱势?

论坛由于匿名性自然就需要自觉的爱护论坛。ID “Wistcoat”帖子,确实是我回帖,回帖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站长私信给他了,他没听站长建议。我的回帖不再重复,相信大家有判断能力。

此外,针对后面的回帖,大家也可以看到,而且对于采取方式个人也好像提供了思路,我认为问题出现尽快的是解决问题,以致后面是晚上写的贴上来。

相信你的帖子,也自然让大家可以看明白。

这是你的原文:“原本以为这里是个像水木一样的非盈利论坛,后来看到越来越多的广告、代购之类的,才发现原来是以盈利为目的。说实话,有点失望,只要有利益在里面,就很难有言论自由,对网站客户或者潜在客户不利的言论是不能明说或多说的,不然伤害了客户和潜在客户,丢掉了利润来源,岂不坏了那些辛苦工作的人的好事。

如果不是你如此说,我会的咄咄逼人? 你以为就你语文学得好? 真想不通,大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怎么会出现如此修养的人才。 刻薄的人是你吧?你看看你上述这段话就知道是你刻薄还是我刻薄,说你没良心已经够给你面子了。

你工作心情不爽,难道你的不爽要让别人来承受?如果说我工作一两年还是菱角未除,那你呢?你为何会说出那种话?

论坛如同社会,作为版主转移或删贴只是围绕论坛实际情况来看,可以提出意见,而且一般转贴或删贴都有私信通知,你看到转移了你的帖子,你完全可以私信跟站长联系,而你呢?

转移你该贴以后,你却另外在论坛上发贴,原文如下:

“刚发了一个贴讲本网站由于以盈利为目的而没有言论自由,5分钟后马上就被删贴,版主真是高效率啊;
办网站赚钱是天经地义的,版主不用害羞,只不过不要只想着讨好大客户随便删别人的贴;
专制制度的人民忽然有点小权利后也随即变得专制起来嘛,多读点书开阔一下胸怀吧。”


你上述帖子表达什么意思,我想正常人都明白,至于你要怎么辩解,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7-4-10 23:40:12

Re:太露骨了吧

今天很忙,一上来居然看到这个热闹的地方,呵呵,好久没这么激烈过了。

其实,任何事情都只是相关几方的事情,旁观的与其说话不如看看而已,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帮腔的,只需要脚踏实地的去认真做事情。有时间管别人的事情,不如仔细搞好自己的地盘。(热心助人不在此列,我说的是看热闹的陋习,开玩笑也是可以的)

没看具体的前因后果,也不大关心到底是为什么,既然在博派发言,自然要尊重站长和版主的管理,不喜欢或不愿意可以不发言。

站长是否盈利与我们无关,我们更关心博派是否是融洽的环境,是否积极向上。我们喜欢来博派,所以来博派,不是非要来不可,也没有求着谁不来不行。我喜欢博派所以我付费,因为我觉得值得。是否是非盈利论坛对我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在博派得到帮助和帮助别人。

言论自由是自己的权利,让不让你在某个特定的场合言论自由是别人的权利。大到国家、社会,小到我们的博派,无不是如此。

我想不到任何完全“非营利”的事情,凡事或许曾经“非营利”,一旦出名,此处无利别处来,可想而知吧。

古语云:“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为利没什么不好,生存之道耳。问心无愧即可。

言论自由是可以的,但我觉得“ASBR”说的有些话重了些哦。我倒觉得小雪球很有性格,挺可爱的。
dogles  注册会员 | 2007-4-10 23:46:50

Re:太露骨了吧

哈哈,楼主的故事讲的好笑!是不是楼主的技术交底资料也每次都写的很好,以至于××××代理机构习惯了用书面文件修改一下就交呢?呵呵,开个玩笑。
至于本帖的是是非非,不想议论太多,各家有各家的利益所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怎么看问题都可以理解。但是要注意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
ASBR  新手上路 | 2007-4-10 23:49:58

Re:太露骨了吧

倒霉鬼走在离去的路上,身后传来版主的欢呼声:我的地盘我做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SBR

积分: 19 帖子: 17 精华: 0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