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专利代理或将全面向律师开放

2013-3-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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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鼠  版主 | 2013-3-25 13:25:21

回 姑苏慕容 的帖子

姑苏慕容:个人观点:专利代理行业不会完全向律师行业放开。让完全没有理工科背景,也没有受过相关培训的律师去写专利申请的案子,这恐怕是不靠谱的。
新的专利代理条例草案带来的问题是大幅度提高了律师行业开办专利代理服务的门槛,根据新的条例草案,律所事务所开办专利业务,需要3名合伙 .. (2013-03-24 15:14) 
呵呵,干脆全开算了,律师资格也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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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3-3-25 14:05:20
事实上,条法司已经暗中批准了一些律师挂双证,而且是同时在一家律所、一家专利代理机构挂证。
当然,这些都是有头有脸的律师。咱们可享受不了这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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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3-25 16:57:53
就算放开,也会附加n多条件。

让一帮文科生去写权利要求书,全部申请的1%出自他们手的话,阿婶们准会疯掉50%。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3-3-25 20:28:13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就算放开,也会附加n多条件。

让一帮文科生去写权利要求书,全部申请的1%出自他们手的话,阿婶们准会疯掉50%。
(2013-03-25 16:57)
你太幼稚了,你以为推动专利代理向律师开放的那些大律师真会自己写案子?
他们只不过想开拓业务范围,多赚钱而已!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3-26 11:21:18
幼稚?也许吧。

怎么说,我也是执业n多年的律师了,虽然是个小地方。

虽然自己拿着双证,但是总觉得对基本文科生的律师完全放开代理业务不靠谱。

具体了说,也就不外乎找人来写,签署自己的名。我是不是幼稚在这儿?

1、一个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代理费可以远远高于申请的费用的,
2、申请的写手至少要独自能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这种人不多但有,我承认。
本来就不多的代理费分给写手一部分,还能剩多少?和1小时还是2小时的咨询费相当?
申请人(发明人)找律师写案子本就出于对律师的信任,现在却要和个不相干的写手谈,你以为申请人都是白痴?

3、可以收费高的是无效和后续的侵权诉讼。
侵权诉讼本来就是“律师+代理人”的组合来办案,放不放了开有啥影响?
无效这部分,基本都是技术问题,放开后文科出身的律师能做?也要“律师+代理人”,是代理人傻还是权利人傻,找个嘛事不懂的混在其中?
现在律师也能从事2个业务,这也许是最根本的。

所以,律师现在不能从事的就是申请代理。
除非自己能写,否则放不放基本没意义。
仅仅是署名就计划分走500元?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而500元对大部分律师来说,也少了点。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3-26 11:33:45
当然了,我都是在说正常申请。

如果是垃圾申请,一个写手一个月写800个署上律师的名字提交,这是例外。

不过,如果这种的话,又有什么必要让律师签名,直接以申请人的名义提交不成?

另外,就是流程,为了500元,你让一个律师天天记着那些个交款日期?

这不科学。
snova  新手上路 | 2013-3-26 11:38:20
感觉有点别扭
现在律师从事专代业务需要:1,本人有专代执照 2,律所有相应资格。改一下之后是否不要求律所非得有资格了?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3-27 10:27:20

回 snova 的帖子

snova:感觉有点别扭
现在律师从事专代业务需要:1,本人有专代执照 2,律所有相应资格。改一下之后是否不要求律所非得有资格了? (2013-03-26 11:38)
我觉得你说的这种方式比较靠谱。

现在的管理规则要求律所,要求有3个双执业证。
开放的结果,
1、律所不再对律所的代理执业证人数限制;
2、甚至,律师有1个代理资格证都可以从事代理业务;
3、对律所不再进行行政许可的审批,而是采取备案制;
4、因为采取的是备案制,结果会形成类似于发达国家的“专利律师”,
而所有涉及专利的业务(包括无效和侵权诉讼)都要求“专利律师”代理。
如果这样的话,对于律所来说,绝对不是福音,说噩耗,有点过,也非常近似。
5、对“专利律师”进行限制,比如要求双证,双执业证等。

如果是我这种方案的话,司法部和专利局的Boxing Game中也许才会有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局面。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3-27 10:33:00
故而,执业律师不是不用考这个了,而是更应该考这个了;

只有考过了代理人资格的律师,已有的业务才不会受影响;
只有考过了代理人资格的律师,业务面才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
对门小高  注册会员 | 2013-3-27 10:44:17
等着吧,估计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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