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关于国际阶段修改权利要求

2012-7-31 17:32
397113
对比文献7篇,都是Y类,其中D1和D2结合基本就否了创造性,但是新颖性还是有的,那么还有必要在国际阶段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吗?
说明书写的也不多,即使改也没太多余地。

请大神们指教一二~

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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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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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xenjoylife  注册会员 | 2014-7-27 23:37:04
pct申请国际阶段与进国家阶段的申请实质是同一个申请 不存在要求优先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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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2-4 17:00:07

回 silentland 的帖子

silentland:倒不是一致与否,而是巴黎公约可以要求部分优先权,加入改进的技术方案。比起PCT进国家阶段不能增加new matter,授权可能性当然是提高了的。 (2012-08-06 19:01)
PCT 不可以要求部分优先权?!
ursula  认证会员 | 2012-8-7 16:44:07

回 helz_heq 的帖子

helz_heq:“其中D1和D2结合基本就否了创造性”,既然只是“基本”,那还有没有争辩的余地呀?例如技术细节、结合的启示什么的。得从专业角度具体分析。 (2012-08-07 15:39) 
技术方案其实比较简单,D1具有特征A,D2具有特征B,申请文件的特征基本就是A+B,从权多为数量上的限定(说实话写的真烂),我是分析不出来啥了唉
helz_heq  注册会员 | 2012-8-7 15:39:26
“其中D1和D2结合基本就否了创造性”,既然只是“基本”,那还有没有争辩的余地呀?例如技术细节、结合的启示什么的。得从专业角度具体分析。
silentland  注册会员 | 2012-8-6 19:01:02

回 soso 的帖子

soso:噢,巴黎公约没有象PCT那样要求严格一致,这个办法倒不失为一种可以尝试的办法呵呵 (2012-08-06 12:42)
倒不是一致与否,而是巴黎公约可以要求部分优先权,加入改进的技术方案。比起PCT进国家阶段不能增加new matter,授权可能性当然是提高了的。
soso  中级会员 | 2012-8-6 12:42:11

回 ursula 的帖子

ursula:据说是可以在进入的时候修改权利要求和说明书,领导的决定只能服从?。。。
不过我是看不到这样做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说明书就是再改,也很难解决创造性的问题。 (2012-08-03 13:05)
噢,巴黎公约没有象PCT那样要求严格一致,这个办法倒不失为一种可以尝试的办法呵呵
ursula  认证会员 | 2012-8-3 13:05:57

回 soso 的帖子

soso:走巴黎公约的目的是啥?是为了得到不同检索结果、不同的评价么? (2012-08-03 13:03)
据说是可以在进入的时候修改权利要求和说明书,领导的决定只能服从?。。。
不过我是看不到这样做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说明书就是再改,也很难解决创造性的问题。
soso  中级会员 | 2012-8-3 13:03:41

回 ursula 的帖子

ursula:跟领导研究了一下, 估计PCT是走不通了,趁时间来得及,劝客户走巴黎公约了 (2012-08-03 09:32)
走巴黎公约的目的是啥?是为了得到不同检索结果、不同的评价么?
ursula  认证会员 | 2012-8-3 09:32:53

回 soso 的帖子

soso:既然不好改,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候试试看呗呵呵。。。 (2012-08-03 09:22) 
跟领导研究了一下, 估计PCT是走不通了,趁时间来得及,劝客户走巴黎公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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