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2009-12-14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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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06版指南中4部分3章4.6.1 修改原则提到:
“(4)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显然,不能增加的技术特征包括“权力书没有,而说明书中有的特征”。
为什么?无论是根据法33条,还是细68条,都找不到支持这个规则的理由。

另外,所谓的“一般”情况是什么情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按照“一般”处理;
“不一般”又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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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fanle  新手上路 | 2012-3-17 11:54:47
另外,所谓的“一般”情况是什么情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按照“一般”处理;
“不一般”又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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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12-2-28 07:06:12
dayeea  注册会员 | 2012-2-27 13:09:42
简单的说:就是“禁止反悔原则”
你专利权人巴不得保护范围越大越好——但是,有言在先哈,稳定性差哈
授权前你专利权人作个决定:选择稳定、还是范围!
结果,你选择了范围,哈哈,现在面临无效了,你想反悔,我要稳定了——嘿嘿,每门!!!
telmey  高级会员 | 2010-1-14 19:44:11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道理很简单
无效针对的是授权文本

假设某授权权利要求书仅包括权利要求1
其组成为:A+B+C+D
那么可以说这时候的权利要求1是具有新颖/创造性的

无效请求人找出了新对比文件D1和D2否定了其创造性
那么如果允许增加
修改后的新权利要求1为:A+B+C+D+E

这时候你觉得复审委该怎么办?
直接依据新权利要求1授权?
复审委什么时候有授权权利了
新的技术方案出现了
还得从新来审查A33、A22.2/3、A26.4以及一系列法条
再打回实审部门继续重做?
那无效申请给什么结果?
说您等着
实审那边如果再授权
接着打?

所以一般不允许增加
但是可以删除权利要求
比如权1不具备新颖/创造性
其从属权2具备
那么可以删除权1维持权2
灌水专用  注册会员 | 2010-1-5 19:53:50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binglou wrote:
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06版指南中4部分3章4.6.1 修改原则提到:
“(4)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显然,不能增加的技术特征包括“权力书没有,而说明书中有的特征”。
为什么?无论是根据法33条,还是细68条,都找不到支持这个规则的理由。

另外,所谓的“一般”情况是什么情况,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按照“一般”处理;
“不一般”又是什么情况?

关于“不一般”的情况肯定是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规定,实践中也有出现。具体条款,我这里不指明,大家回去好好复习复习吧:)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10-1-5 05:23:50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顶一下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09-12-18 04:51:03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关于“无效是不能向权力书中添加特征”的限制规则,
只有中国有;
美国没有这条,
日本没有这条,
欧洲没有这条。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09-12-18 03:14:56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summerforever 提到因为特征组合非常多,为了减少审查员的工作量和申请人的利益,允许“合并”;
其实说明书中的特征那么多,发明人也应该去写非常多的组合来支持对应的权力,这也给发明人和审查员增大了工作量。
由此说来,既然允许合并,就应该允许添加,二者应该一致对待。

gogo206提到,是因为有些发明人撰写不力而吃亏,不公平,应该法外开恩,所以把“不得添加特征”局限在一般情况。
但务实中维护这个公平显然很难,操作性不强,可能是导致“更大的不公平;
从这个出发点考虑,去掉“一般”,实现程序正义,利大于弊。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09-12-18 02:30:37

Re:为什么无效时权利要求不能增加特征?

fevernova wrote:
太牛了,我觉得你发现了真知,由形式及实质。

一句话概括了无效修改的4条原则(当然没有修改原则4中开出的“不一般”的口子)。

我们可以称之为无效修改中的“画圈定律”,哈哈。。。
法律的东西看似晦涩罗嗦,但是
能够最大程度保障正确、无岐义,
尽可能让没有数学知识的人也看懂,
尽可能地可以被节选出来援引,而不需要再对其中的用词作更深的背景解释。
“我家门口左面是一颗枣树,右面是一颗小枣树。”这种话看着罗嗦,但很难简化并仍然精确、易用。

“画圈”(数学语言)适合用来作教材或笔记,讨论中也建议使用,因为数学公式最准确,最精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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