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2007-12-23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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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去年考试完后很高兴,认为自己可以得高分,后来了解只因果汁局讨厌“线接触”,所以去年挂了,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希望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过了的来报到,大家都是患难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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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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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5 02:26:43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freshman_1 wrote:
去年气愤,回去狂看撰写,今年116,感觉好点

去年(06)气愤,发誓不看撰写,因为看也没用。07年备考一个CASE没写,就在第一天考完的晚上翻了翻实务关于无效的答复格式,结果,撰写挂了,而且,我就是卡在撰写上,撰写及格就肯定能过。

看来也要狂看撰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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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ca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9 07:56:36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cksn wrote:
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
我们对日本是不是也该是这样?
ranee  新手上路 | 2007-12-29 05:22:19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哈哈,“线接触”---遥远的回忆了。

我就是去年“线接触”的人。今年运气好些,过了。
cksn  注册会员 | 2007-12-29 03:54:21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
madca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8 22:14:11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加宽算答案吗?
对比文件三已经把它给公开了。
jwgjxylyj  注册会员 | 2007-12-27 22:12:35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衣架 wrote:
看了国知局的标准答案后,个人认为它的加宽作独权,线接触作从属本身就自相矛盾,也就是说如果进一步限定了该加宽为线接触,那么加宽还有别的接触方式吗。最起码说明书中没有公开作为加宽的除了线接触以外的形式,那么应该该加宽不符合法26条。也就是说要么将线接触写到独权中,要么根本就不写。这套答案就自相矛盾,用这样一个烂答案判卷子,唉。
现在还是认为 “加宽”与“线接触”其实是没有单一性的两个 独立的发明创造,为什么要活一个死一个呢?
衣架  新手上路 | 2007-12-26 19:57:38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看了国知局的标准答案后,个人认为它的加宽作独权,线接触作从属本身就自相矛盾,也就是说如果进一步限定了该加宽为线接触,那么加宽还有别的接触方式吗。最起码说明书中没有公开作为加宽的除了线接触以外的形式,那么应该该加宽不符合法26条。也就是说要么将线接触写到独权中,要么根本就不写。这套答案就自相矛盾,用这样一个烂答案判卷子,唉。
jwgjxylyj  注册会员 | 2007-12-26 19:30:46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madcat、 loverworm兄弟与俺去年是最坚持线接触的。
果汁局公布的“标准答案”定“加宽”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我不否定,“加宽”的考生得高分俺也不反对;但我现在还认为“线接触”也是有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在观点没有改变,被扣掉45分,总感觉不公平!
希望大家留个QQ号码认识一下154129489
madca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6 04:35:24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恭喜大家了,我去年线接触。结果只拿了83分。

看到加宽的通过了,觉得这行业没前途了。因为没有一个选劣的资格能够有前途的。所以也就不参加今年的考试了。感觉自己的努力和国知局的那种态度不匹配。

虽然不是法律专业的,早几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
今年上半年参加软考系统分析师考试,虽然不是计算机专业的,也拿了全国前三。自己准备那次专代绝对比这次系分认真。

到现在依然鄙视果汁局。 搞不懂线接触如何不对。日本的原案申请也通过了。

现在才明白去年国知局就是要鼓励垃圾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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