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著作权一题

2007-6-11 19:15
29723
甲、乙共同创作完成一部小说,甲主张发表,乙不同意。后乙死亡,有一继承人,后甲将该小说发表,下列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乙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甲无权发表
    B.发表该小说的稿费全部由甲获得
    C.该小说的使用权保护期应截止于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甲不能剥夺乙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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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11 19:42:19

Re:著作权一题

通过baidu查找下,发现这是司法考试的题。(有分歧的)

原话“这是2004年卷三第20题,答案为 A ,但万国民法60讲中的答案为A、B,一般的解析中说发表权不可继承,因此甲可得全部稿费,但民法60讲中不认同这种观点,想问问大家的看法。谢谢”

http://www.fafawang.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3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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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2  高级会员 | 2007-6-11 19:58:41

Re:著作权一题

正是B有疑问才问的呀。
感觉稿费属于财产权,如果不继承的话,明显有违民法的基本准则之一“公平”
dikel  注册会员 | 2007-6-12 00:34:09

Re:著作权一题

请参看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1-4为人身权。
5-17为财产权,可以继承。

再看著作权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第十四条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所以b应该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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