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露骨了吧

2007-4-10 20:44
2049349
竹雪  版主 | 2007-4-11 19:42:39

Re:太露骨了吧

Waistcoat:实在抱歉,ASBR 所说轻易删贴这回事想告诉他,他那帖子并未删除只是转移了而已,而删除的是你的帖子。同时,如果认为我的回帖怀疑了你的职业操守,也就犯下你所说的错误,每个人对职业操守不同的理解,而我把我自己的理解主观的放在了你身上,再此,表示深深低歉意。

另外,我想跟代理所之间的交流,你是大企业的知识产权人员,怎么处理我想比我这个初出毛驴的女孩能有更好的处理办法。一般代理所,到了答一通的时候,都是直接转给企业,先让企业提供修改意见,因为知识产权人员要跟发明人沟通等等,才会确定怎么修改。最后,企业确定了才发给代理所,请教代理所代理人给予修改意见或给我们进一步完善等。

至于,本贴或其他问题,如果说昨天我回帖很是激动,我将为此承受因为激动而带来的反击,如同意将与另外一贴同时删除。

最后,我和你一样,我也在企业哦,说不定以后也有很多问题要请教你呢。

Waistcoat,ASBR 两位是否可以跟我握手言和呢?如果可以,那就到我生日贴说句“生日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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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BR  新手上路 | 2007-4-11 20:10:34

Re:太露骨了吧

Happy birthday,竹雪mm:)
其实我们对你的印象都不错,但大家说话火气很大,把原本应该理智讨论的事情搞乱啦;
你说的事务所与企业间的案件处理流程没有错,但是合作态度的好坏是很容易感觉的,目前我已经把我方的意见发给代理人了,前后给代理人主动打过不下10个电话,对方至今没有从未主动联系过我们并没有任何说明(比如说她确实很忙之类的),我们的流程MM被该代理人吓得不敢给其打电话,关于事务所的事,我想说到这里基本就够了;
至于网站盈利与言论自由的讨论,是一时情急冒出的怪想法,就当是个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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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果汁的马甲  注册会员 | 2007-4-11 20:23:07

Re:太露骨了吧

Waistcoat:
公司有个专利申请当初委托XXXX,后来公司领导中止了与XXXX的合作。现在这个专利申请到了答OA的阶段,各位请看看XXXX代理人与知识产权同事的之间就这个OA的交流吧。

审查员的意见是两个附属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要求修改。该代理人竟然跟知识产权部同事说:请你们告诉我你们公司要如何修改。同事觉得很搞笑,居然有这么自认白痴的代理人,而且还是XXXX的,显然该呆理人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转交文件的机器。换了我们是老板,老板肯定会跟他说,要我改,那你他妈的是干嘛的?

接下来还有更搞笑的事情,同事看了一下发现审查员说的是对的,因为说明书记载的方案是正确的,而权利要求却写错了。同事搞不明白,说明书写的那么清楚,怎么权利要求却把方案写错了,还不是那种明显的笔误。究竟是为什么?我猜想也许是这样的:说明书是copy发明人底稿的,权利要求自己写的(没有copy很难得),但没有理解清楚。

错了就错了吧,咱们修改过来就得了,同事联系该所,结果是另外一位呆理人接电话,同事告诉这位呆理人原申请权利要求写错了。该呆理人第一句回答是:“那是你们知识产权部搞错了还是发明人搞错了”?

我以前遇到过很多神奇的代理人,但这种代理人第一次遇到。很多大所的代理人专业资质上未必过硬,甚至有的很差,但人家对待问题的态度没有这样的。咱们支付的服务费也不低呀,至少是全程9000人民币,XXXX就是这样回报客户的信任和委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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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的现状,你们公司中断了合作,别人没给你使坏算便宜了你,你想和它闹恐怕没有法律的支持,专利法对代理所失职的具体法条没有可操作的,中国的代理行业的现状你不说这个论坛上的人也都知道,选拔代理人的考试的竹雪也亲历的,你们公司如果多注意一下网络论坛的留言,就不会找代理所了,案子自己写,有问题直接找法院和国知局拉关系就可以了。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4-11 20:53:50

Re:太露骨了吧

如果要说职业操守,华诚还是蛮赞的,01年的专利申请仍在兢兢业业地做,即使我司因为考虑成本等因素基本上都交给了小所做。
小小陈  注册会员 | 2007-4-11 20:54:16

Re:太露骨了吧

看来归于冷静后,还是能够说出客观的话的!
看来争论的双方已经握手言和了,咱们就不要搀合了!
还是那句老话呀:冲动是魔鬼!

PS:赶紧到生日帖去瞧瞧。。。。!
songyi_buaa  新手上路 | 2007-4-11 22:05:46

Re:太露骨了吧

水木不少斑竹都1w/月,都快成公知常识了,哪里来的非盈利
什么东西不要钱,什么东西不收费
一个域名一年好几百,.cn便宜点,那也得花钱啊
租个服务器一年多少钱你知道吗
这些钱让你掏你干吗?
无知粪青成这样,真替你害臊
ethiuc  注册会员 | 2007-4-14 04:13:28

Re:太露骨了吧

好吵啊,大家还是静下来做点实务吧
 新手上路 | 2007-4-14 17:20:37

Re:太露骨了吧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主页下面联盟论坛里的“知识产权在线‘也不错,没事也可以去看看
yanli0818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4-17 23:25:45

Re:太露骨了吧

在论坛上吵架和抱怨是种很无聊的行为。论坛的初衷是同行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现状以及实务的交流。有时看见很多关于私人的帖子。所以,很少来这里了。[s:2]
xuan01  注册会员 | 2007-5-15 19:31:13

Re:太露骨了吧

我是冲着TANJIE来这里的,很喜欢,在这里没有一点不良反映,
站长有“完整的人格”:)
以前听“完整的人格”:)不太懂什么意思,用在这里觉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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