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个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公司为了保护这个商标,准备进行全类别注册,但是我看了一下商标法,规定说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别人可以提撤销申请,全类别注册的商标属于保护性商标,使用的可能性很小,万一商标注册后别人提了撤销申请,这样的话,全类别保护性注册,岂不是没有什么作用?请各位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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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QIZHU  注册会员 | 2014-3-26 14:02:41
大的战略考虑,应该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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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d19821110  注册会员 | 2014-3-26 16:08:49
但是目前公司还不具备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
双人雨  新手上路 | 2014-4-4 19:11:28
建议楼主考虑全类注册保护。全类保护后,就可以防止有些恶意榜牌子,打擦边球的行为,还可以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虽然商标法规定可以对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对某些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但是首先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是需要付费的(官费1000元),其次我们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后可以答辩,所以撤销不是简单的提个申请就可以成功的。而且任何一个注册商标都存在这种几率,我们不能因为怕被撤销,而不去保护。如果真的被他人恶意注册在其他类别,我们为时已晚。另外楼主的企业现在是山东省著名商标,也许两三年后就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全类注册保护对申请驰名商标很有帮助。
jcd19821110  注册会员 | 2014-4-22 10:53:13

请教关于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的问题?

我们公司有个商标被别人提起了撤三申请,这个商标是我们公司跟另外一个公司打官司,对方输了以后没钱赔偿,法院判决用商标抵债,判给我们的。这个商标是2012.7月份商标局下发的核准转让证明。这个商标我们没使用过。
    商标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以申请撤销。但是这个商标到我们公司,实际被我们拥有,还不到三年,我们是不是不符合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条件?这种情况算正当理由么?
    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措施?请大家指教,谢谢。
jimax  中级会员 | 2014-4-27 10:54:04
多类申请的公司多了去了,并不是所有的都能被申请撤销的。
环球互易集团  新手上路 | 2014-7-2 23:51:15
全类注册是对公司商标的一种保护,防止他人傍大牌的现象出现。另外关于3年不使用的情况,可以在公司网站等一些地方适当的做一些宣传就可以了,只要有使用就不会被撤销。
爱在起点90  新手上路 | 2014-7-9 10:07:00

回 双人雨 的帖子

双人雨:建议楼主考虑全类注册保护。全类保护后,就可以防止有些恶意榜牌子,打擦边球的行为,还可以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虽然商标法规定可以对商标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理由对某些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但是首先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是需要付费的(官费1000元),其次我们收到商标局的通知 .. (2014-04-04 19:11) 
郑州睿信  注册会员 | 2014-7-25 09:28:09
建议申请全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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