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信息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我国加入WTO后,企业面临新的竞争环境和生存压力,对企业的创新要求也愈来愈高。为了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强原始创新,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二是要加强集成创新,使各种相关技术有机地融合起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或产业;三是要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促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了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主要内容。
  (1)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质量的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库,加快开发适合我国检索方式与习惯的通用检索系统。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测试机构和保藏机构。建立国防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指导和鼓励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建设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促进知识产权系统集成、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2)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发布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案,妥善应对,控制和减轻损害。
  (3)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信息需求。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增值性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
  知识产权信息化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保障。企业可以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战略分析,洞察行业技术发展状况,制定技术研发战略。
  
  我国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现状
  
  (一)国家重视专利信息化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专利信息化建设列入工作重点,指出要全力搞好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提出了建设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建设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加强以专利数据加工为主的信息资源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工作等工作内容。
  
  (二)当前我国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中的不足
  1 通过因特网检索中国专利信息效率低
  (1)中国专利数据库来源多(至少有3个),且数据源有差别。各数据库的检索界面不统一。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网站(下称政府网站)主页的“专利检索”人口得到的专利文献,只能逐页下载,不能整篇或数篇打包下载。
  (2)在政府网站主页之外的专利数据库检索,免费检索与收费服务检索功能混杂。
  2 不同类型数据库的建设不充分
  (1)公众不能通过因特网获得专利审查过程的案卷信息
  目前通过政府网站只能查询到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信息,不能看到专利申请的有关审查信息,例如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比文件以及申请人的答复等,这样不利于申请人对申请案的跟踪,也不利于公众对申请案的技术分析。
  (2)缺少跨库检索世界范围专利信息并可中文阅读的检索平台
  当前通过因特网可以检索主要国家或组织各自用自己语言建立的专利数据库,但不能同时实现跨库检索,也不能实现用中文阅读技术内容。
  (3)缺少中文专利引文数据库
  专利引文数据库可以查阅本专利文献引用的文献,以及本专利文献被后人引用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本专利文献在相关技术领域的地位,并深入了解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情况。
  3 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有待完善
  (1)政府网站的专利文献信息公布界面对用户不够友好。专利文献的公布或公告信息与其他界面混杂,不直观。需要对网站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找到公布专利文献的链接,例如专利公报的链接。
  (2)对于专利战略分析,技术侵权预防分析类的工作,缺乏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也缺乏专门从事该类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
  (3)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某些省、市或地区建立的地方专利数据库服务网点,由于更新不及时,用户离服务网点远,或用户用因特网资源可以满足需要,导致服务网点出现设备,数据资源闲置的状况。
       4 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体系的法律保护不健全
没有专门的政策或法规维护专利数据库标准,保证专利信息化安全。
分享到 :
0 人收藏
http://www.sosopat.com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华夏少佛  注册会员 | 2013-10-16 21:48:57

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建议

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建议
  
  (一)建设好政府的专利信息检索和服务平台
  政府部门作为专利信息的拥有者,应该是专利信息的传播者和服务者。政府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当依托国家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形或无形的公共产品,向全社会提供公平共享的专利信息服务。
  政府在建立专利信息检索和服务平台时,要突出用户“无障碍”获取专利数据的理念,提高专利信息服务工具的灵活性和产品的合理性。提高因特网检索中国专利信息的效率,在可以跨库检索世界范围的专利信息的同时,构建可中文阅读的检索平台。
  1 建立专门的中国专利数据库
  (1)检索界面友好,可进行二次检索,便于进行数据统计。数据更新快,检索速度快,方便用户下载。例如可在批量检索结果中,确认授权专利的数量。
  (2)同时设立“中文检索入口”和“英文检索入口”。
  (3)设立专门检索公布或公告专利文献的入口,例如专利公报,授权公告等。
  (4)设立专门检索专利审查过程案卷信息的入口。在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的建设完成后,配合专利检索和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因特网公布专利审查过程的相关内容,例如法律状态信息、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比文件以及申请人的答复等。
  2 建立整合世界范围专利信息的数据库,实现中文阅读,实现专题检索
  (1)在世界范围专利信息的数据库中,增加在线中文翻译软件,实现中文阅读检索结果。至少开发并提供中英文的互译软件。可以借鉴欧洲专利局的专利数据库中现有的英文分别与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互译的功能,日本专利局的专利数据库中现有的英文与日文互译的功能,韩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数据库中现有的英文与韩文互译的功能,先将相关语言译成英文,再转译成中文。通过中英文互译软件,借助现有的翻译工具实现对多国语言的专利技术内容的中文 阅读。
  (2)在世界范围专利信息的数据库中,增加专题检索的入口(可以设定访问权限)。在数据库中维护一批针对不同技术领域的专题检索式,通过调用专题检索式实时获得该专题的最新信息,以避免专题数据库资源的重复建设。
  3 建立中国专利引文数据库
  通过检索本专利文献引用的文献技术内容和引用本专利文献的后续文献技术内容,可以充分研究技术发展进程,发现影响技术创新的核心技术。
  4 建立专利权失效或期满的专利信息数据库
  方便公众及时利用免费的公开信息进行技术开发,以避免法律纠纷。
  5 设定数据库访问权限
  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专利信息检索和服务平台,要在数据库的设计上加入访问权限可控的技术,作为开展世界竞争的筹码。
  
  (二)根据不同的需求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专利信息化服务体系
  技术创新的主体希望用最便捷的方式进行专利信息检索,并尽可能及时、全面,广泛地获取完整的专利信息数据。但是,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由于科技、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对专利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有不同程度的需求。
  1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的信息服务
  (1)在科技、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其技术人员已经能够熟练地利用专利数据库进行检索,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很好地利用检索结果。随着各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数量越来越多,需要一个能提供快速获取全球范围的专利信息,快速深入理解专利信息的服务平台。而对于小型企业的技术人员,则还需要进行如何利用信息进行技术开发的培训。
  (2)在科技、经济相对不发达的西部地区,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人员对获取专利信息的渠道和方法还不熟悉,需要进行更基础的培训。此外,由于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例如因特网的使用终端少或因特网使用不畅通等问题,需要分地区集中建立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帮助企业实现专利信息的利用。
  2 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针对不同社会需求开展相应服务
  国务院各部委作为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者,需要全面掌握科技的发展趋势,需要专利统计分析报告、新兴技术的专利趋势报告等以确定投资、研究方向,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的形成。这需要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落实中央的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导本地区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需要专门的机构利用专利信息直接为企业服务。
  企业要善于分析技术发展动态和市场动态,善于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研制新产品,需要拥有比较健全的专利情报网。可以用自己的技术情报人员也可以借助于社会的中介服务机构,完成专利情报网的建设。
重点科研机构、科技信息机构、研究型大学等,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为各层次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依据。社会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不同于政府网站的专利信息数据库的收费服务系统,要及时、快捷,高效率和全面地了解世界各国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向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各种信息服务,例如专利查新,专利分析、战略分析、开发专利分析软件等。
  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机构应接受政府或企业的委托,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国际事务协调机制。
  3 建立专利成果转化信息平台
  专利是创造利润的资源,企业通过将专利技术进行工业化生产来获得利润。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分析报告》提出了创新产出能力的评价指标,该指标包括申请专利数量占全国专利申请量比例,拥有发明专利数量占全国发明专利数量比例等指标。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后获得的专利要转让,或企业要购买专利技术,都需要一个媒介。专利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可以使成果信息共享,提高专利技术转让的效率。
  4 培养从事专利信息服务的人才
  以信息化项目为依托,培养专利信息服务的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育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队伍。这需要构建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高度重视“走出去,引进来”工作;深入开展专利信息的检索和利用的培训工作;切实发挥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人才的作用。
  
  (三)信息化建设中注重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安全和法律保护
  1 注重信息技术标准化及信息安全
  在数据库的建设中,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信息技术领域的标准制定活动,例如制定信息编码标准、信息发布与传输的标准等。这不仅利于国际范围的数据交换,也利于与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的设计标准接轨。应在数据结构、数据交换、信息传递、信息组织等方面适应网络化的要求。
  我国的网络系统是在发达国家的核心技术基础之上建立的,信息安全必然会受到威胁。在全球范围内,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2 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体系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的开发利用必然引发数据库制作者、数据库使用者、数据库收录作品的版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数据库的法律保护问题已成为一个新课题。要采取措施真正达到保护数据库制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库产业健康发展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
  总之,专利信息化建设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证信息化体系的高效管理与运行服务机制。从用户的技术创新需求出发,使专利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自主创新,建设好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