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al  认证会员 | 2012-10-23 13:09:50

回 66 的帖子

66:谢各位,学习了,可有的"老师"说自专利法改了之后,要所有特征相符才可能构成侵权 (2010-06-11 17:42)
你可以了解一下“必要技术特征”的概念。现在写得好的独立权利要求,只包含必要的技术特征,所以:

楼主关于“生产中多数要完善下的(分多个系列肯定要作取舍,或作修改),或有心侵权的也肯定要取舍、修改某些东西”,通常是取舍不了的。再舍的话,就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再取的话,也只不过增加新的技术特征,仍然是在别人的基础上的改进,落入别人的保护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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