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学专利,这是我最困惑的地方之一了:
    所有特征相符才可能构成侵权,但专利又是仅有个构思、不经实际生产就能申请的,大家知道,生产中多数要完善下的(分多个系列肯定要作取舍,或作修改),或有心侵权的也肯定要取舍、修改某些东西,但这样一来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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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注册会员 | 2010-5-26 17:54:39

Re:也许是个比较困惑的话题,至少也是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

有的人搞发明(实用专利),把能想到的甚至连备用的都加上了,为的是尽量完善,但这样问题又来了,把一些次要、备用的都加上后,有心侵权的更容易取舍、修改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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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注册会员 | 2010-5-26 17:56:41

Re:也许是个比较困惑的话题,至少也是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

除分开多项申请外,有什么相对好的折衷办法吗?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10-5-31 18:35:10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等过一段时间,专利的理论知识接触的多了,这个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66  注册会员 | 2010-6-1 22:59:14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只能是相对迎刃而解,经验足的专利大户一样不行:



“发明大王”任文林共申请了121项专利,是湖北省申请专利和拥有专利最多的人。从1992年正式全职做发明人至今,任文林已经在发明上投入了近一百万元。2000年,由于实在难以忍受这种漂泊不定,入不敷出的生活,妻子离开了他,孩子的抚养权也判给了母亲,由于任文林只埋头搞发明,早已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又时常在全国到处跑,不但孩子每月200元的抚养费难以保证,连自己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万般无奈之下,2001年9月,他向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了“失业救济金”,过起了靠吃失业救济搞发明的生活,至今仍欠外债三十多万元。
据专家粗略估计,仅任文林发明防盗门锁系列就在全国产生近100个亿的产值,利润几个亿。然而,任文林却却未从中得到任何实质好处。在别人赚得盆满钵溢的时候,他却走向了充满艰辛的维权之路。
“为了维权我打了四十多起侵权官司,即使官司打嬴了也执行不到钱。”他苦涩地对记者诉苦。” 14年的付出,换来的是妻离子散和巨债。” 任文林
T:13061907260
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了一组让人触目惊心的数据:在吉林省780名专利发明人中,竟有700余人没有从专利中获得过经济利益。5000位发明人中,有近3500人债台高筑。
在重庆,数千名民间发明人大多生活窘迫,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代办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对此颇为感慨,她说,不少民间发明人来申报材料时,交过来的审核费都是零钱,“看着让人心酸”。
残酷的事实是,在为数并不算太多的民间专利维权案中,鲜有民间专利人真正意义上维权成功的案例。个别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向大企业维权的民间专利人的遭遇几乎都一样,要么赢了诉讼嬴不到钱,要么就是败诉。
许多人可能想不通,现在我国不是在大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吗?怎么现实生活中却普遍存在法律不保护专利权的现象呢?
的确,当今报纸,电视,广播,网站都在铺天盖地宣传什么知识产权保护月,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知识产权战略等等,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但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些都是花拳绣腿,不着边际,不解决发明人的任何实际问题。保护专利权的唯一体现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只要法院的判决对专利权实行了严格的保护,舆论宣传都是多余动作。正是现实生活中专利权很难得到法律保护,所以需要舆论宣传粉饰掩盖。
在美国所有法律诉讼中,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是所有有形资产的赔偿金额望尘莫及的。美国柯达公司侵犯一次成像照相机专利权,赔偿金额高达10亿多美元,柯达公司因此而一蹶不振。
世界上唯有中国,申请专利靠go-vern-ment资助,这在世界上其他国家是绝无仅有的,便宜没有好货,这就从反面证明了现实生活中专利权要得到法律保护的难度很高。
美国go-vern-ment从来不会摸出一分钱资助专利申请者,但美国民众专利申请的热情照样如火如荼,因为他们看到法律保护专利权是货真价实的。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某些甚至已经超过了美国,但是,以中国专利权人为原告的专利侵权诉讼鲜有发生,专利申请量和专利侵权诉讼量的巨大反差,充分证明了中国的专利申请都以广告宣传和领取专利资助费为目的。
混在IP  注册会员 | 2010-6-2 18:14:48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关于中国专利申请的状态,你说出了真相,等哪天政府不扶持了,还在申请的才是金子;

关于中国个人发明人生存现状,也不能过多的怨社会,当你选择用专利(即公开技术)的形式保护发明,你就必须具备足够的法律能力,而不是依靠纯朴的技术理念和社会同情来保护自己。现今时代的发明更多的依靠团队创新,依托产业平台来实现,个人发明人的困境更多来自于他们社会价值观的错误。他们是这个社会的稀有动物,怪异、珍贵而又脆弱。

关于你标题的问题,答案是——专利立法的本意就是:你公开了你的技术寻求保护,别人可以选择使用你的技术,从而降低全社会技术开发成本,或者在你的技术上再创新,做出更有竞争力的技术和更好的产品来。
asdk2  中级会员 | 2010-6-3 04:20:13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你可以看下一些国外大公司在中国授权的专利,要绕过去是不容易的

况且还有等同侵权

但是你现在先不要往侵权那里自学,先把基础看好了再说

就像武侠小说一样,内力太浅就学高深武功,往往会走火入魔
proceed  注册会员 | 2010-6-9 18:15:41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不是这样的,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关键是你的独特的特征。只要技术方案有比较明显的区别,这就可以了
66  注册会员 | 2010-6-11 17:42:35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谢各位,学习了,可有的\"老师\"说自专利法改了之后,要所有特征相符才可能构成侵权
风狂飘  注册会员 | 2010-8-28 18:00:56

Re:我最困惑的地方:多数人申请的发明(实用专利)岂不是替人发明?

关键是独权必要技术特征的取舍,需建立在深入的检索基础上,可在目前微薄代理费的基础上,有哪个代理人愿意做全面的检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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