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监管“灰代理”

2010-1-14 23:22
751424
t2d5w8  注册会员 | 2010-1-19 22:54:22

Re: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监管“灰代理”

http://shiwu.mylegist.com/1669/2010-01-19/3001.html
署名权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2010-01-19 10:20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内容包括:

1、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可以署真名、艺名、笔名或假名,也可以不署名。当作者选定署名方式后,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予以改变。对于合作作品,各个合作者都具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及署名顺序应由合作作者共同商议决定。

2、出版发行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伤口其他权利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者是不可侵犯的。

3、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时,虽依法可以不事先行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但仍要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出处。

4、禁止他人擅自在他人作品上署自己姓名发表,或者未参加创作而作者一起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第45条第3项规定“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但是,为猎取钱财,将他人的姓名冠于自己创作的作品之上出版销售的行为,不是著作权法领域中的署名权问题,而是假冒姓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因为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品而产生的,对于自己没有创作的作品,也不存在署名权的问题。但假冒他姓名无疑是一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

尽管署名权是法律赋予作者所享有的绝对的、排他的权利,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要对它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的司法实践表明,在不违背惯例的情况下,可以省略作者的姓名。对于实用的作品,如建筑物等等,实用作品载体的所有人可以不在载体上署作者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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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lou  中级会员 | 2010-1-20 01:55:24

Re: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监管“灰代理”

t2d5w8 wrote: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条例草案(草根版立法建议稿)
……
建议添加新旧法条对比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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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onfei  注册会员 | 2012-6-7 15:12:58

回 t2d5w8 的帖子

t2d5w8:什么叫灰代理?

挂羊头卖狗肉是小贩的勾当?一个羊头掺几斤狗肉还是偷偷的!

果汁局和机构垄断市场,挂羊头卖狗肉成了公然行为!一个羊头买几千斤狗肉、几万斤狗肉(见附件)
....... (2010-01-17 16:31)
打开附件查看,发现上次走访北京所的几位同仁赫然在列!
fighterbruno  中级会员 | 2012-6-11 10:01:23
资本当道。老板说了算
加上短期利益最大化的情况
让你的设想很难实现
注册真麻烦  新手上路 | 2012-6-19 14:20:27
一年一千件不算多,我知道还有一年近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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