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2007-8-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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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星期交了一份实用新型后(申请费还没交)
发现独权中一条 可写入从权(非必要)
我现在想改 那该怎么办?
(把原来的申请费交了,同时再提交一份以原来申请号为优先权号的国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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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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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闻  中级会员 | 2007-8-6 00:28:01

Re: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不用那么麻烦,交一份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即可。

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注意修改不能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专利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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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致  注册会员 | 2007-8-7 03:34:23

Re: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那修改文件有专门的表格吗?
还是再交申请表格?
相闻  中级会员 | 2007-8-7 05:38:18

Re: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风致 wrote:
那修改文件有专门的表格吗?
还是再交申请表格?

填、交《补正书》,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作为补正书的附件。
zzb1020  注册会员 | 2007-8-29 05:28:23

Re: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或者重新提交一份专利申请,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并且,在先申请不用交费;在后申请提出,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slp  注册会员 | 2007-9-2 01:21:06

Re:上星期交了 现在想改的问题

可能要重新提吧,将主权利中特征的放入从属中后,主权利范围一般是要增大的。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  - 和-  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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