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指南中P52-P53中提到“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问题:关于最后一句“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的理解?
实用新型可以保护产品的构造,包括机械与线路构造。对于线路构造,比如印刷线路板,它本身是平面的产品。此外,复合层结构也属于构造。比如在一个平面产品上镀一层已知材料,肯定也属于保护的客体。
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构造”或者“形状与构造的结合”, 但是又在指南中规定“产品应该是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以上2个例子肯定是保护的客体,但是本身确属于平面产品,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理解呢,难道要从平面产品的厚度的角度把他们认为是“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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