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考题讨论—2004年卷三(第1题)

2007-7-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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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下述哪些情形,应当办理有关专利代理的著录事项变更?
A 申请人解除委托。
B 专理代理机构辞去被委托。
C 专制代理机构地址变更,但是代理人没有变化。
D 申请权发生转移,新的申请人仍然委托同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同一代理人。
参考答案:(AB)

说明:
A:应当办理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后,可以解除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后,可以辞去委托。解除委托时,申请人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辞去委托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
B:应当办理
    同上
C:需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应当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变更手续生效后,由专利局统一对其代理的全部有效专利申请及专利进行变更处理。专利代理人的变更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案变更手续。
D:不办理
    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讨论:

关于C:
我问了公司负责流程人员,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需办理注册变更手续,该手续不属于“著录事项变更”,也不按著录事项变更收费。

关于D:
指南原话是: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原专利代理委托关系自动终止;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
    可见,均是提交委托书,并不需要提交“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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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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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7-7-2 07:10:07

Re:考题讨论—2004年卷三(第1题)

此题当年的答案确实就是:A、B、C、D。
这道题可能会引起很多有这方面代理实践的人的疑惑,因为C、D在实践中同A、B采用的是不同的手续。

答案的依据首先在于: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可以看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的变更,都属于“著录事项变更”。

其次:
《审查指南》1-1-6.7的总标题为<著录项目变更>,有关选项C的内容在《审查指南》出现在上述总标题下的:6.7.2.4<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之(1)中;有关选项D的内容出现在上述总标题下的:6.7.2.4<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之(4)中。
并且《审查指南》1-1-6.7<著录项目变更>中规定:“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从上也可以看出,有关C、D的规定均属于“著录项目变更”的内容,在这里《审查指南》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原则是一致的。


在实践中选项A、B需要采取“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等形式,而选项C、D则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这样做是为了方便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简化手续而采取的不同措施,并不能就此认为C、D不属于著录项目变更。选项C、D中的内容本身属于“著录项目”、其变更也属于“著录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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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注册会员 | 2007-7-2 20:20:49

Re:考题讨论—2004年卷三(第1题)

kao,这哪是考题呀,考这样的题不是人。考这些手续有什么意思啊?
dhdahuang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2 23:20:37

Re:考题讨论—2004年卷三(第1题)

D这种情况,我办了无数

都提交了著录项目变更

还要叫200元呢

难不成我都白交了?

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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