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冲突!
你可以申请,但是并不能两个都得到授权。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外观先得到授权了,后面的商标就不能得到授权。
再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如果商标先得到授权了,后面的外观设计就不能得到授权。
caimomo wrote:
请教各位高手:如果先就产品的创意轮廓申请商标,然后又就同样的图样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这样的策略有没有冲突?听说,有些国家对于在先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图样不再核准商标,不知道中国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还有,如果商标申请在先,外观设计申请在后却获权在前(程序问题),那算不算是“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
请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