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侵权诉讼的时效是否应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2007-3-1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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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大侠:如果在发明专利公开之后、授权之前已得知或应当得知他人使用该发明的行为,授权后该行为仍在继续,侵权诉讼的时效是否应从授权之日起计算(类似专利法62条2款的规定)?(否则在发明专利公布之后即发生的“侵权”,到授权时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是否有法律或解释的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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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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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face  注册会员 | 2007-3-16 21:09:46

Re:侵权诉讼的时效是否应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从法中可以看出,首先,诉讼只能在授权后方可提出,其次,如果要进行诉讼,应该分为两个部分:

授权前的使用费:如果授权前已得知,而且不愿支付,则可在授权后(最迟在授权后两年内)提出诉讼,则可要到全额的使用费(即从公开至授权这段时间);如果授权后才得知,则可在得知后两年内,要到全额的使用费。

授权后的侵权索赔:在得知侵权之日起(一定在授权以后)两年内起诉可要到全部的侵权赔偿,超过两年,只能得到近两年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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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7-3-18 05:41:06

Re:侵权诉讼的时效是否应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提起诉讼是一回事,追交公开至授权这段时间的使用费补偿能否得到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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