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转让] 关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一点疑问

2007-2-1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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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权利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我想请教一下各位高人,要是有人注册了文字商标,比如中文或英文,那么权利人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其字体的,能否算商标法中所称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比如我注册的是楷体,使用中能否用隶书或宋体?或者能否稍微改变某些笔划,以使在使用中更加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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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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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注册会员 | 2007-2-15 18:06:44

Re:关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一点疑问

字体的改变同样属于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更不用说改变笔画了。只有改变大小及颜色可以视为对注册商标的正常使用。
不过你可以在商标的基础上任意使用,而不用担心他人的侵权,只不过你不能在该商标上标明R字样,表示其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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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注册会员 | 2007-2-28 17:37:22

Re:关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一点疑问

根据国际惯例,在不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本质特征的前提下的改变,即商标的改变不涉及商标的主要认读部分和整体显著性的,,如印刷体注册商标使用非印刷体,一般不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但是如果你使用的商标让消费者认为与你原注册的商标属于不同商标的话(改变了商标的主要认读部分),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会一件新的商标。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注意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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