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2007-1-18 19:18
659110
已有发明专利,系统由A+B+C组成,这里A、B、C均为独立的产品

现有一实施,AB+C,其中AB是集合了A、B的功能的独立产品

请问所述情形中,该实施是否对所述发明专利构成侵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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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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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probono  新手上路 | 2007-1-18 19:30:11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取决于许多因素,比如权利要求的具体撰写方式和措辞,也可能需要适用等同原则,甚至考虑多余指定的情形(虽然最高法院最近比较“明确”地“暗示”多余指定作为一个“原则”是结束了,但没有完全排除具体个案适用的可能。

如需进一步讨论,可与patentprobono小组联系(patentprobono@sohu.com,http://patentprobono.blog.sohu.com)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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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18 19:30:58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个人认为侵权了!

等同原则是进行专利侵权判断的基本方法之一。其含义是指:侵权人以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实质上相同的方式或技术手段,替换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产生实质上与专利技术相同的功能和效果,这时,应当认为未脱离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仍应认定侵权,这是判断专利侵权的重要原则。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18 19:36:57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谢谢ls各位了

该实施是否可以以AB相比A+B具有稳定性和集成度为由申请实用新型?

欢迎继续赐教!
patentprobono  新手上路 | 2007-1-18 19:56:17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hehe, anything is possible for utility models...arguably you can say the bundle will have a little bit inventiveness required
jjove wrote:
谢谢ls各位了

该实施是否可以以AB相比A+B具有稳定性和集成度为由申请实用新型?

欢迎继续赐教!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18 20:41:25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谢谢ls各位了

该实施是否可以以AB相比A+B具有稳定性和集成度为由申请实用新型?

欢迎继续赐教!
flamingo  注册会员 | 2007-1-19 03:44:51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实用新型,只要不违反专利法第五条,同时具有结构或连接 都可以申请,而且可以授权。
但是授权了,能否被无效,又是一个问题!

就楼主的问题,不太好回答,过于概括!!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

AB构成一个产品,与A  B各自产品的结合区别在哪儿?有益效果有没有?这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判定。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20 02:20:46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楼主说的太抽象,没法判断。
只有看具体权利要求的写法,再看具体系统的组成,才有可能作出判断。

不过,即使材料全看到了,不同律师也有不同观点,甚至法官观点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否则要二审干什么?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 19:55:58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补充信息:
上述发明的权利要求:一种XXXX方法,包括A、C,其特征在于,B连接A和C

请问实施中AB+C是否构成该发明的侵权?

另外,我上面说的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即使获得授权,我在实施时,也不能说对该发明专利不构成侵权?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3 18:19:29

Re:请教侵权判断,谢谢

自顶

敬请达人继续赐教!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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