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 投票:“微信”商标该给谁

2016-4-21 15:50
18455
本帖最后由 guest 于 2016-4-21 16:01 编辑

   2010年11月12日,腾讯推出微信前,“创博亚太”就对计算机软件和通讯服务两类业务提出注册“微信”商标的申请。2011年8月27日,商标局对该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公告。

  一个“江湖侠客”却出现了,“张新河”对创博亚太的商标申请提起异议,他以“微信”商标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消极影响为由提起异议。

  国家商评委认为,虽然“创博亚太”申请注册“微信”商标在先,但微信注册用户好几个亿,如果允许创博亚太注册,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因此,不予核准注册。那么,微信商标该给谁?

正方观点 (86)

应该给在先注册者——“创博亚太”,因为他先注册

反方观点 (71)

应该给后注册者——“腾讯”,因为腾讯使用人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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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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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派小嗡  注册会员 | 2016-4-21 16:03:11
    博派小嗡发表一下看法,以后大家不用注册商标了,先发展用户,用户多了,商标就属于你了,丛林法则,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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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ggiebai  注册会员 | 2016-4-21 16:09:59
    本帖最后由 maggiebai 于 2016-4-21 16:19 编辑

    就该惩罚一下,无耻的腾讯
    匿名  发表于 2016-4-21 17:13:50
    法治社会!
    一叶知春夏秋冬  新手上路 | 2016-4-22 08:56:26
    我感觉商评委还是要考虑很多其它情况的
    匿名  发表于 2016-4-29 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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