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第一题有人想太多了

2013-11-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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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关注于技术本身。其实,就是相对于交底书找出对比文件,然后找出区别特征和技术问题,针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来寻找区别技术特征。只要一个下桶体的通风孔就可以解决技术问题了。其他的槽体什么的都是优选的,自然放从权。活动滤水板也放从权。这些都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须的。上考场就要把大脑格式化,不能带有技术


我也纠结于孔和槽,孔的现有技术没有给任何技术启示,但是,结合公知常识,似乎也可以得到技术启示,可想到考试仅限于试卷内容,最后选择了孔为独,槽为从


槽肯定是从权,下面没孔,有槽也不能通风,解决不了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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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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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funny  注册会员 | 2013-11-4 14:11:20
时刻记住考试仅限于试卷内容,不能带现有技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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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d1  认证会员 | 2013-11-4 14:24:15
楼主今年肯定过了。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4 14:25:44
当局者不迷,旁观者不清。根据解决的技术问题,取得的技术效果,确定技术方案。
虽然有时候现有技术没有解决某个问题,但不是解决了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或者区别技术特征就一定有新颖性创造性。
关键的关键还是“三步法”,看现有技术是否存在启示。考试不考技术,考专利法细则45条。
wisd1  认证会员 | 2013-11-4 14:32:49
事实上就是这么回事。

这个考试过于坑爹,如果不听那个祁建伟老师的讲座根本打死也想不到这些,哪本书上也没写过,所以那么多人年复一年就是过不去。
lily0110402  注册会员 | 2013-11-4 15:52:57
卷子的题目中不是也写了么,仅限于提供的事实,不需要去质疑真实性和有效性。现有技术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惯用手段什么的也应该是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不应当自己去想有没有现有技术或者惯用手段什么的。只需要将法条拿上去套,套上了就对了。

我觉得考题是将法条拿去套技术特征,套出来的就写上(个人想法)。本人也考多次了,但是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自己基本功不扎实吧。比如说第一题,要求写发明人的权要的问题,我就不知道发明人写的权2的引用部分实际是不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项。我说是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了,着烈啊!(其实现在还是不确定到底跟26条有关系没得,基本功不行)

写权1,肯定就是写出那个下箱体的通风结构就得行了(还是不晓得到底写不写:和/或 上箱体设置有通风结构),擦,这点比较纠结!
凌云868  新手上路 | 2013-11-4 17:13:26
楼主真漂亮,干专利亏了
gjx663  新手上路 | 2013-11-4 19:12:04
通风结构(例如空心槽)的设置,如果没有下箱体的通风口的话,只有空心槽能有空气对流的作用吗?

所以,我直接将其放到了从权,将通风孔放到了独权。

通风孔和上箱体的通风结构,要么放一起,要么,只能放最基本的 通风孔。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4 19:40:15
楼上说的对,区别技术特征:还包括下箱侧壁上的通风孔,上箱体侧壁上的通风结构。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4 20:03:09
客户给的技术交底书的独权1中有个非必要技术特征,上箱体和下箱体配置为可分离的,删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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