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11年饮料瓶盖的三个实施例的概括问题

2013-10-29 00:06
292212
11年饮料瓶盖的三个实施例的概括问题,我去年参加培训时老师说不能概括,但是前几天听祁建伟老师的讲座,他说其实也可以。
我按这个思路把去年写的又改一改:“1.一种饮料瓶盖组件,包含顶壁、侧壁、气密性隔挡片,顶壁、侧壁和气密性隔挡片构成容纳腔室,其特征在于该瓶盖组件还包括一个通过相对运动向隔挡片施压部件,以及与限制上述施压部件向格挡片方向运动的限位部件”
然后权2,采用标准答案写法,概括实施例1和2,穿过顶壁向下刺破方式;
权3,利用瓶口向上刺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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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al  认证会员 | 2013-10-29 07:56:55
题目我没仔细看,但是觉得“施压部件”的概括不合适,范围太大。
1、施压代表的技术手段太多,例如用钉子、锤子。而说明书没有暗示可采用各种可能的施压手段。
2、技术效果可能有偏差。1,2是要刺破,而施压不一定刺破,可能是加强密封,防止漏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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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joy  注册会员 | 2013-10-29 08:48:29

回 oval 的帖子

oval:题目我没仔细看,但是觉得“施压部件”的概括不合适,范围太大。
1、施压代表的技术手段太多,例如用钉子、锤子。而说明书没有暗示可采用各种可能的施压手段。
2、技术效果可能有偏差。1,2是要刺破,而施压不一定刺破,可能是加强密封,防止漏气等。
(2013-10-29 07:56)
我又想了一下,这其实是可否概括问题:
1、“施压”是原文中出现的词语,那么施压是否是刺破的上位概念呢?我还是认为可以,刺破可以理解为一种点接触形成的压力吗?我不是学机械的不知是否合适?
2、原文里有“向下运动”、“向上运动”,可否概括为“相对运动”呢?要不干脆使用“限制向上或向下运动部件”?

请问,对如何概括你有什么建议吗?
oval  认证会员 | 2013-10-29 10:03:41

回 wantjoy 的帖子

wantjoy:我又想了一下,这其实是可否概括问题:
1、“施压”是原文中出现的词语,那么施压是否是刺破的上位概念呢?我还是认为可以,刺破可以理解为一种点接触形成的压力吗?我不是学机械的不知是否合适?
2、原文里有“向下运动”、“向上运动”,可否概括为“相对运动”呢?要不干脆使 .. (2013-10-29 08:48) 
如果如你所说施压“算成上位”的话,那么施压就包括各种施压手段,效果也就包括”刺破的”和“刺不破的”。说明书中只有刺破的实施例,没有刺不破的实施.例来支持概括啊。
如果”施压部件”可用的话,那我可以更大范围的摡括成“传力部件”,世界上任何机械都传递力。
轻风229  新手上路 | 2013-10-29 16:40:34
我也是想不明白11年考题呢。
也是想将三个实施例概括。
1.一种饮料瓶盖组件,包含顶壁、侧壁、气密性隔挡片,顶壁、侧壁和气密性隔挡片构成容纳腔室,其特征在于该瓶盖组件还包括一个限制相关部件受压时向隔挡片(4)运动使其破裂机构。
例1、2是限制螺栓受压时向隔挡片(4)方向运动的机构;例3是拉环限制瓶盖本体向瓶口方向运动使隔挡片破裂。反正都是限制运动。
一直想不通,明白的解答下。
oval  认证会员 | 2013-10-29 17:09:48

回 轻风229 的帖子

轻风229:我也是想不明白11年考题呢。
也是想将三个实施例概括。
1.一种饮料瓶盖组件,包含顶壁、侧壁、气密性隔挡片,顶壁、侧壁和气密性隔挡片构成容纳腔室,其特征在于该瓶盖组件还包括一个限制相关部件受压时向隔挡片(4)运动使其破裂机构。
例1、2是限制螺栓受压时向隔挡片(4)方向 .. (2013-10-29 16:40) 
1、例1和例2是为了解决搬运中意外损坏的技术问题,例3不是。技术问题不同,这就死掉大半了。
2、“相关部件”不清楚,而且你也不可能写清楚。
3、例3的阻挡拉环是现有技术,新颖性没有,完蛋到底了。
zss888  注册会员 | 2013-10-29 18:16:51
例3的阻挡拉环是现有技术,新颖性没有-----------现在看来,这似乎是出题人的一个暗示,说明:1.既然实施例3的拉环是现有技术,那说明这个限制部件,显然不可能和上述二个实施例的限制部件混为一谈,不能合在一起申请,需要另行申请的。2.即使另案申请,拉环也不能成为独权,实施例3的独权要另外去找。
wantjoy  注册会员 | 2013-10-29 18:56:33

回 oval 的帖子

oval:如果如你所说施压“算成上位”的话,那么施压就包括各种施压手段,效果也就包括”刺破的”和“刺不破的”。说明书中只有刺破的实施例,没有刺不破的实施.例来支持概括啊。
如果”施压部件”可用的话,那我可以更大范围的摡括成“传力部件”,世界上任何机械都传递力。 (2013-10-29 10:03)
施压一词是在材料里给的,可以进行概括的限制要求是:材料里出现的可以用,自己造的词就不可以。至于能否刺破是技术方案的效果,不是技术方案本身
至于ZSS888说的 :阻挡拉环是现有技术,新颖性没有。我认为不对,看看标准答案就知道了,实施例3在标准答案中另案申请了。现在的发明点是“限制施压部件相对运动的部件”,而不是环本身
律师黄光辉  新手上路 | 2013-10-29 22:36:28
是不是不用概括,直接按照实施例写成独权,也可以得分啊
oval  认证会员 | 2013-10-30 07:09:55

回 wantjoy 的帖子

wantjoy:施压一词是在材料里给的,可以进行概括的限制要求是:材料里出现的可以用,自己造的词就不可以。至于能否刺破是技术方案的效果,不是技术方案本身
至于ZSS888说的 :阻挡拉环是现有技术,新颖性没有。我认为不对,看看标准答案就知道了,实施例3在标准答案中另案申请了。现在的发 .. (2013-10-29 18:56)
概括的技术特征“施压部件”所包含的全部技术方案都要能有相同的效果,都要能解决技术问题。
如果能找到一个技术方案不能解决技术问题,整个摡括就是不行的。而施压的手段不能导致一定刺破的效果,这就完了。
至于例3分案,当然有新颖性,人家不一定是拉环有新颖性,可以是其它特征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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