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师好:
我对2012年的实务题一直很迷惑:撰写部分
两个独立权利的确是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有两个主题;但觉得第二个独立权利要求,即:
一种冷藏桶,由硬质保温材料制成,包括桶本体(1)、盖体(2),桶本体(1)的顶部开口,盖体(2)盖合在桶本体(1)的开口上,其特征在于:冷源可拆卸地连接在桶本体(1)内。

请问,本项权利要求有创造性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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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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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6-28 17:02:55
考试对应试者的设定是这样的:除了那本《考试指南》之外,应试者毫无知识。
具体到专业技术方面,除了考试时给你的那几张纸中描述,一无所知。

概括了说:
1、关于专利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应试者全知全能;
2、技术方面,一无所知。

基于这个,你看看有创造性吗?当然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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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ingyan  新手上路 | 2013-7-1 09:01:27
一篇对比文件中,似乎对可拆卸的冷源(比如:冰块)有揭示啊。

我记得考试时就是考虑了对比文件中的内容,觉得第二个独权无创造性,所以才没写第二个独权的。(我并不是根据主观的技术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判断的,是根据背景技术中的对比文件判断的。)

相信,很多去年的考生多和我的想法是一致的,故没写第二个独权,造成失分比较多。

请各位大师,从对比文件的内容帮忙对本考试中的第二个独权详细论证一下创造性,谢谢了!!非常希望能得到各位大师的指点。。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7-1 09:39:50
先别要求别人给你论证创造性,
你自己先论证下无创造性。

毕竟这个考试对未过者重要,
实务部分,对通过者一无是处,
出我之外,别人哪有那闲工夫穷聊?

另外,问问题,要让别人能回答,好回答,方便回答,
这样,别人才会回答。

想你这种,
除了,没过的人,
通过考试的,应该都不会给你做论述的。
luyingyan  新手上路 | 2013-7-1 11:21:22
我通过考试了,请别小看人,好吗。
luyingyan  新手上路 | 2013-7-1 11:23:31
我只是想听一下别人是怎么对第二个独权是如何理解的,请不要谈太多课外的话题,谢谢!!
阿伦  注册会员 | 2013-7-8 12:06:16
楼主说的问题我大致看了一下,应该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有创造性的,时间问题不详加论述。2楼说的是对的,既然你认为无创造性就应该先论述一下无创造性的理由,也许你论述了后就自己找到答案了。本人去年答成了“尊敬的专利复审委”,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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