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出现了一份异常试卷,考生把第一题答案合并回答到第二题里了,我怎么在第一题打分系统中给考生打分?”11月22日,在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阅卷现场,一位参与打分的阅卷人员举手说到,现场的技术支持人员迅速过来帮助阅卷人员解决了问题。
  在为期4天的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阅卷过程中,类似上述的异常试卷还有很多,而每一位阅卷人员认真、仔细、严格地进行阅卷,不遗漏每一位考生应得的分数。  在此前一天,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来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阅卷现场,在听取阅卷工作汇报的同时,也亲切慰问了阅卷人员,肯定了他们付出的艰辛劳动。贺化指出,阅卷工作很辛苦,但是阅卷人员要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好专利代理人入门的第一关。  阅卷体现客观公正  据了解,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再创新高,达到了1.6780万人。除上述异常试卷外,在这上万份考卷中,阅卷人员还会碰到卷面书写不规范的试卷,如果阅卷不认真,可能会漏掉一些考生应得的分数;还有很多港澳台考生用繁体字答题,如果不静下心来仔细阅读和辨认,可能这个考生就因为一分之差与专利代理人资格失之交臂。“阅卷工作是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最后一道‘关卡’,必须保障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坦言。  作为连续2年担任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的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副主任诸敏刚深感责任重大。在他看来,评分标准的制定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据诸敏刚介绍,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对考生书写表达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考虑到上万名考生对技术和法律理解的不同,可能给出的答案也是千差万别,因此针对考生可能出现的各种答题结果都需给出评分标准。“万变不离其宗,总能找到一个客观公正的‘尺度’”。  负责考卷评分标准制定的,是在专利审查行业平均工作超过20多年的资深专利审查员,他们有着多年的专利审查工作积累,普遍参与了多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人实务科目的出题、阅卷等工作。“正是因为有他们这一群人,才制定出了一个非常严格的、全面的评分标准,为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打下了夯实基础,使得考生能够获得体现自身真实水平的成绩。”诸敏刚如是说。  不仅如此,今年的专利代理人实务考题与往年最大的区别是技术难度有较大的降低,只要受过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基本上都能够充分理解。因此,此次考试更侧重于对考生的专利代理实务水平的检验。此外,在阅卷程序上也更科学合理。据了解,在今年的阅卷过程中,不仅试卷的第一题和第二题是由不同的阅卷人员背靠背打分的,每道试题的得分也由2名阅卷人员完成;如果2名阅卷人员的打分结果差异超过10分,那么该试题将交由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复核打分,从而得出考生的最终成绩。  制度促进队伍壮大  从最初的每两年举行一次到现在的每年一次,给考生提供了更多的考试机会;从最初的4门考试科目到现在的3门考试科目,充分考虑了专利代理人工作在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上的要求;从最初的一次性通过考试到现在的3年内分别通过各科考试,便于考生准备和复习,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备考;从最初的技术背景复杂的考题到现在几乎无技术领域差别的考题,使得考生即使没有技术领域背景也能理解……宋建华向记者介绍,20年来,随着我国专利代理考试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加入到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队伍中来,专利代理人才队伍也得到了不断壮大。  从下面几组数据可以看出:1992年,全国首次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只有2060人报名;到2002年,报名人数翻番,增加到4450人;再到2012年,报名人数达到1.6780万人,是首次报名人数的8倍多。不仅如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先后向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居民开放报名资格,近几年来,共吸引了数百名港澳台同胞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达1.4677万,其中获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的有8001人。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判卷和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颁布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保密规定》,从报名阶段、命题组卷环节、试卷印制和运送环节、考试阶段以及阅卷环节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在阅卷环节,引入无纸化电脑阅卷方式,从技术上杜绝该阶段可能出现的不客观和不公正,并邀请保密部门和监察部门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正是由于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在已经举行的14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泄密等情形,使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为了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专业资质考试。“20年的实践证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输送和提供大量专利代理人才的同时,也为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宋建华如是说。(知识产权报 记者 薛飞)
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富贵鼠 +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
0 人收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