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要转让(或许可)其专利权,我记得应该是要其他专利权人亲笔签字确认才可完成转让(许可),不知对不对,有没有相对应的法规法条,小弟这方面不是很明白,单位领导问起的,请帮我个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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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丫  新手上路 | 2012-6-1 09:25:06
《审查指南》关于著录项目变更的规定:
因权利转让或者赠予提出权利转移变更请求的,具有多个专利权人(申请人)的,需要提供全体权利人同意放弃或者赠予专利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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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运河  新手上路 | 2012-6-5 10:34:31
那么专利许可呢?
debao  注册会员 | 2012-6-5 15:43:27
专利法第十五条讲的非常清楚: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也就是说,专利由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对专利权的处置遵循以下原则:
1、约定优先。
2、没有约定的,一般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3、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有两个:1)单独实施;2)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请注意:分配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合理分配。
蓟运河  新手上路 | 2012-6-6 09:06:05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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