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对2009~2010年度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工作单位注册在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人员给予补贴2000元人民币的政策,详见:
http://www.techpudong.gov.cn/web/KJZCInfo.asp?ArticleID=3815
其中明确申请材料为:“人才补贴:a) 证书复印件(验原件),b)缴费发票和收据复印件,c)单位证明,d)其他证明材料。”(上面网页的最下方附件中记载)
可是今天我打电话询问得知,上述政策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11年3月10日,详见:
http://www.zhangjiang.net/tabid/68/ArticleID/1492/Default.aspx
而上海市发放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时间是从2011年3月21日开始,详见:
http://211.152.32.23/ssip/news/zhongxin/8DCC616A08B04192929F6A8DD2AF8EC4.htm
这也就意味着:2010年通过考试、且在张江工作的人员将永远无法享受到上述政策,这真成了《第22条军规》中的黑色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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