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疑惑!关于专利法第20条第1款

2011-3-17 06:21
18004
专利法第20条第1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这里的向“向国外申请专利”是直接向国外申请吗?如果是直接申请的话,国知局怎么能知道我申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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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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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Rabbit  新手上路 | 2011-3-17 17:35:52

Re:疑惑!关于专利法第20条第1款

如果在本国申请了专利,又不经过保密审查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被竞争对手知道了,可作为无效的理由无效中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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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nokia  注册会员 | 2011-3-17 18:10:38

Re:疑惑!关于专利法第20条第1款

如果该专利是通过专利局向外国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
不在中国申请,直接向外国申请的,要向专利局申请保密审查,审查通过后,或4个月没有收到审查通知,就可以直接向外国申请了;
如果直接向外国申请的,同时没有向专利局申请保密审查,中国将不对该专利进行授权。
anhz  注册会员 | 2011-3-17 18:18:22

Re:疑惑!关于专利法第20条第1款

如果你的申请在国外专利局受理并公开,当然能查到了。直接向国外申请而不进行保密审查,相对于放弃了在国内申请的权利。那么别人可以在国内任意使用你在国外公开的技术。是这意思吧
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11-3-17 23:36:34

Re:疑惑!关于专利法第20条第1款

目的,防止技术泄漏。手段:无效条款,行政刑事制裁。前提: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目前状态:玩火的不一定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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