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2011-3-13 14:21
21407
下面两种写法有区别吗?
写法一:一个主权利,一个从权。

1. 一种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其特征是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豆油和菜籽油的比例为25-45%豆油,55-75%菜籽油。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味油,其特征是由豆油、菜籽油和香油调和而成,豆油、菜籽油和香油的比例为25-45%豆油,55-75%菜籽油,香油的比例不超过10%,三个组分的总和为100%。

写法二:两个都是主权利
1. 一种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其特征是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豆油和菜籽油的比例为25-45%豆油,55-75%菜籽油。
2. 一种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其特征是由豆油、菜籽油和香油调和而成,豆油、菜籽油和香油的比例为25-45%豆油,55-75%菜籽油,香油的比例不超过10%,三个组分的总和为100%。

请问哪一种写法较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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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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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netpig  注册会员 | 2011-3-13 19:14:13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第一种写法比较好吧,这样比较简要。要是多有几个从属权利要求,按照从权引用独权的写法,就能突出从权的附加技术特征。
这申请的发明点主要是豆油和菜籽油的比例吧?不知道是否检索过,如果现有技术中有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的调味油,那么前序和特征部分划分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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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ku  注册会员 | 2011-3-13 19:37:55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第一种写法较实用,但写法有问题,问题一是权1中“其特征是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这是封闭性描述,权2中不可能加入“香油”。问题二是权1中的重量百分比已达到了满额,权2中再加入“香油”的百分比,必然超出满量,“香油的比例不超过10%”,包含0%,这是尽量避免的情况,建议采用份数表达。
wxfmc  注册会员 | 2011-3-14 00:02:12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第一种写法有问题,封闭式写法突然来个从权的香油,摸不着头脑。
shengyuan100  新手上路 | 2011-3-14 16:25:27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改成这样写,觉得如何?是否好点?

1. 一种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其特征是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也可添加香油。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味油,其特征是豆油和菜籽油的比例为25-45%豆油,55-75%菜籽油。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味油,其特征是豆油、菜籽油和香油的比例为15-45%豆油,55-75%菜籽油,香油的比例不超过10%,三个组分的总和为100%。
wenxiaohua444  注册会员 | 2011-4-21 17:31:36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kaiku wrote:
第一种写法较实用,但写法有问题,问题一是权1中“其特征是由豆油和菜籽油调和而成”,这是封闭性描述,权2中不可能加入“香油”。问题二是权1中的重量百分比已达到了满额,权2中再加入“香油”的百分比,必然超出满量,“香油的比例不超过10%”,包含0%,这是尽量避免的情况,建议采用份数表达。

忽略问题一,针对问题二假如在一通或无效中出现该意见,若以\"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应当清楚知道香油的作用,而且加入香油后必然自然排除了单靠豆油和菜籽达到满额的情况,即不可能包含香油比例为0%的情况”答辩,不知能否获得审查员的支持。
ferry2010  新手上路 | 2011-4-25 03:28:24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两种写法都有问题,都必然会导致不清楚或其他严重缺陷。
1、如LS有人所说地,封闭式撰写后又加入了其他成分,导致前后矛盾;
2、此外,在存在3中组分的情况下,成分含量混杂,而且“比例”一词含义不清,其中还包括了香油比例为0的情况,但这与前面包含香油成分的撰写又矛盾了。

例如可以写成:
1、一种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它的调和组分包括豆油和菜籽油,其中豆油的重量百分比为25-45%,菜籽油的重量百分比为55-7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调制凉菜的调味油,它的调和组分还包括香油,其中豆油的重量百分比为XXX%,菜籽油的重量百分比为XXX%,香油的重量百分比为10%以下。
ferry2010  新手上路 | 2011-4-25 03:34:05

Re:请教专利权利要求的写法

需要补充一下的是,按照LZ起先给出的3个数值范围,必然是会产生问题的。

例如,按照LZ给出的数值范围,当豆油取15%、香油取8%时,则菜籽油必然需要77%,而“77%”显然并未落入在“55-75%菜籽油”的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只要随便找个反例就能得出LZ的数值范围不能成立的结论,那么这个案件的最终结论很可能是不清楚、进而不能修改、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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