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中可一并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部分,看您的解析,第469页中的国知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属于规定,而第472页的县政府的“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属于规定,是这样的吗?
请问如何区分哪些是规定?哪些属于规章?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10-27 02:22:33

Re:请教第472页与第469页中行政复议可一并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

主要是制定主体的区别,一般通过制定主体的级别来区分。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