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诉讼] 请教这样的出口行为是否违法?急!急!

2009-11-25 19:46
470713
大家好,在此向各位请教一个问题。
      我们公司将自己生产的少量的原料药(该原料药受国内专利保护)出口到一个欧洲国家A公司。A公司将这些少量的原料药用于临床前研究,最终目的是为了A公司所在国家的行政审批。我们公司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者是否符合新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五)款?
       或者说A公司将这些少量的原料药用于临床前研究是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个目的,则我们公司以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个目的将少量的原料药(该原料药受国内专利保护)出口到A公司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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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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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1-25 19:50:47

Re:请教这样的出口行为是否违法?急!急!

只要来源合法,没事。

补充一下,和A公司所在国家有关。要看该国的权利用尽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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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hun  注册会员 | 2009-11-25 20:00:45

回复eterne

关键是这个来源,少量的原料药是我们公司自己生产的,不是从别处购得。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9-11-25 20:03:17

Re:请教这样的出口行为是否违法?急!急!

国内有专利的话,国内生产和出口会涉及侵权。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1-25 20:09:04

Re:回复eterne

jianhun wrote:
关键是这个来源,少量的原料药是我们公司自己生产的,不是从别处购得。
这种情况我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个人认为侵权。
jianhun  注册会员 | 2009-11-25 20:12:14

再次回复eterne

A公司所在国家适用Bolar例外,所以对A公司而言,进口不会构成违法。对我们公司而言是出口,新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五)款所说的“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应该只在中国适用吧,不知是否可包含别国的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
jianhun  注册会员 | 2009-11-25 20:18:18

回复良心代理

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们公司以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个目的将自己生产的少量的原料药(该原料药受国内专利保护)出口到A公司是否违法?A公司用这些原料药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我的依据是:1.“专利法第69.(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可能可以利用这条
2.\"专利法第11: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我们公司的做法是为了科学目的,而不是为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不知道是否可利用以上两条来避开法规。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1-25 20:19:25

Re:再次回复eterne

jianhun wrote:
A公司所在国家适用Bolar例外,所以对A公司而言,进口不会构成违法。对我们公司而言是出口,新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五)款所说的“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应该只在中国适用吧,不知是否可包含别国的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
个人感觉不包括,bolar例外应该针对本国吧。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1-25 20:29:01

Re:回复良心代理

jianhun wrote:
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们公司以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个目的将自己生产的少量的原料药(该原料药受国内专利保护)出口到A公司是否违法?A公司用这些原料药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我的依据是:1.“专利法第69.(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可能可以利用这条
2.\"专利法第11: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我们公司的做法是为了科学目的,而不是为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不知道是否可利用以上两条来避开法规。
如果“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似乎说得通,别提临床的事。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9-11-25 20:56:43

Re:回复良心代理

jianhun wrote:
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我们公司以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这个目的将自己生产的少量的原料药(该原料药受国内专利保护)出口到A公司是否违法?A公司用这些原料药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我的依据是:1.“专利法第69.(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可能可以利用这条
2.\"专利法第11: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我们公司的做法是为了科学目的,而不是为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不知道是否可利用以上两条来避开法规。

啥啊。
首先,需要注意法域的地域性,你说的法仅限于中国,而实验是发生在外国。
另外,还需要注意,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在中国的解释似乎是仅限于科研和实验者本身出于对该专利技术的改进目的而进行的使用行为。
第三,个人认为,你们公司的目的就是“出口销售”,没的狡辩。只有进口你们公司原料药的公司才可能被认为是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但在该国,是否有这一规定尚不可知。
第四,每个人应当将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最大限度的利用,但不要无限制的利用。个人认为,度的问题,需要谨慎把握,注意风险。类似问题可比如我对bolar条款适用的有关文章。
第五,挖坑人是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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