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明的是借助楼宇对讲门系统实现广告声频和或视频的方法。摘要就是:
本发明提供了借助楼宇对讲门系统实现广告声频和/或视频的方法,是指商家把广告要求或者广告声频和/或视频文件等相关信息提交给运营商,运营商把信息制作、存储到安装在楼宇对讲门系统上的广告声频和/或视频存储与播放设备中,用户定制所述广告声频和/或视频楼宇对讲门系统业务,当有人在门前站立或使用所述楼宇对讲门系统时,播放用户定制的广告声频和/或视频信息,使商家、运营商、楼宇对讲门用户获益。
专利局的老师说,1.楼宇对讲系统已经存在有声频和视频的播放装置。2.另外,将感应元件应用在播放系统中,当有人靠近时系统自动播放视频和声频。3.还有震铃变成声频此方法只设计广告创意和广告内容的表达,其中楼宇对讲系统仅是广告信息的载体,顾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借助楼宇对讲门系统实现广告播放”属于非技术问题。不够成技术方案。
可是我发明的产品是安装在楼宇门上,或改造楼宇门系统使其实现录音、录象、存储功能,这个现有楼宇门没有这个功能。还有就是我的发明是技术和方法的统一体,不是他说的一部分现有技术内容能够实现的,诚然我利用了一部分现有技术,可是好多是我的多个技术新创意和现有技术和多方合作的方法的一个组合发明,而不是他说的断章取义的一部分就能够实现的,他拿处我发明中的一部分说是现有技术,驳斥我,我觉得不对,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我如何驳倒他啊。谢谢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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