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2009-1-8 21:48
468112
请教各位老师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我对专利不太熟悉,我公司做了一个药品的改剂型品种,将这个药品从胶囊剂改成了颗粒剂。胶囊剂已有另一公司申请了专利,它的权利要求书是对胶囊剂的制法的特征描述,我公司的品种在药品提取与它的描述基本一致,只是每种成分的量比它大,但比例一样,药品提取后我们是按剂型的特点制作的,不知道这样做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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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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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8 22:03:40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个人认为不直接侵,但等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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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czk  注册会员 | 2009-1-8 23:21:20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个人认为不构成侵权,药物剂型的改变在药品申报上是可以申报5类新药的,但是如果作为专利申请,可能会因为不满足创造性得不到授权,除非说明从胶囊改为颗粒在效果上有得到试验数据支持的改进
midamida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9 16:48:25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首先我觉得专利是否侵权跟新药申报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所以是否新药几类在本论坛根本不应该提出(药监局的新药标准是在国内生产,上市销售,跟专利法说的范围相差很大)

要看到具体的授权才能确切的判断是否侵权
如果原来的授权说
1,某胶囊内药物的制备方法,其权利要求为(后面药物制备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制备方法跟他一样就侵权了
2,权利要求I,某药物,其权利要求为,有A和B两种物质组成,
     按权利要求I所制得的药物A和B的比例,其权利要求为,  A与B的比例为1:5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你药物是A+B,就侵权了,如果比例也是1:5(哪怕你A是6,B是30)这条也侵权
wenfuquan  新手上路 | 2009-1-14 18:09:05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非常感谢老师的指导,我还是不能断定是否侵权,所以我将专利权利要求和我的做法写出来,请各位老师再指导一下。
     专利书上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治疗妇科炎症胶囊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它采用酢浆草、败酱草、天花粉、大黄、牡丹皮、苍术、乌药7味中药为原料,各原料按重量组份分别为:酢浆草25~600份、败酱草25~600份、天花粉25~500份、大黄25~600份、牡丹皮25~300份、苍术25~500份、乌药25~600份,取二分之一量的大黄碎成细粉,其余原料加水煎煮2次,每次煮两小时,滤过合并得滤液,将滤液在60℃~70℃的温度下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2~1.20的清膏,然后在清膏中加入大黄细粉,经混匀、干燥、粉碎后制得颗粒状或粉末状药物,将该药物按常规量装入胶囊后即制得妇炎消胶囊药成品”。它的专利中有一个权利要求。
下面是我做的处方和制法
       酢浆草900g    败酱草900g     天花粉750g     大黄900g    牡丹皮450g     苍术750g     乌药900g                制成 1000袋
以上七味,取大黄粉450g,碎成细粉,备用,剩余大黄与其余酢浆草等六味,加8倍量水煎煮二次,每次2小时,合并滤液,滤过,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12~1.20(60~70℃)的清膏,加入上述大黄细粉,混匀,干燥,粉碎,加入适量辅料,混匀,制粒,干燥,整粒,分装成1000袋,即得。  
       专利没有加入其他辅料、制成的是胶囊剂。
       我的做法与它不同之处: 1、在提取时加入了提取用水的具体倍量,2、我加入了其他的赋形剂、3、制成了颗粒剂

麻烦老师请再帮我看看,是否侵权。
xwsipi  注册会员 | 2009-1-14 19:46:59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胶囊剂专利授权了么?
如授权文本真如你写的这样,那本身也是个垃圾专利!
时间及温度变一下或者其他条件稍变就被绕开了,而且你的技术是颗粒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是胶囊剂的制备方法,所以说间接侵权也牵强,你就改进一下放心做啦。
至于能否报批,那是按药监局的标准要求,不求专利性但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等因素。
helz_heq  注册会员 | 2009-1-14 21:51:39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虽然增加了技术特征“1、提取用水的具体倍量,2、其他的赋形剂”,但仍然侵权,“3、制成了颗粒剂”也可能涉及等同侵权。如果照LS的办法,变一下时间及温度或者其他条件可以绕开,但如果对方提出这些条件是“多余指定”并被法官认可,则还是可能侵权。
hbcl  注册会员 | 2009-1-14 22:29:08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官是两张口,全靠钱有没有,太天真了
truelife  认证会员 | 2009-1-16 18:23:19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我认为,这是个方法专利。如果不是新产品的方法专利,专利权人要举证侵权也很难。感觉即使做了,风险也不大。
xwsipi  注册会员 | 2009-1-21 18:00:28

Re:请教一个关于药品是否侵权的问题

helz_heq wrote:
虽然增加了技术特征“1、提取用水的具体倍量,2、其他的赋形剂”,但仍然侵权,“3、制成了颗粒剂”也可能涉及等同侵权。如果照LS的办法,变一下时间及温度或者其他条件可以绕开,但如果对方提出这些条件是“多余指定”并被法官认可,则还是可能侵权。
“多余指定”的做法在频谱仪后基本就取消了,谁让你没写好?否则对公众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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