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行政复议已经提过了

2008-12-9 00:04
580623
1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fix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12-9 01:11:31

1

恩,说得有道理,至少要尽一份努力争取下,准备提交。谢谢!
广告位说明
hao123123  新手上路 | 2008-12-9 01:22:45

Re:超过10分的在此报名,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行政复议

卷一实际得分差值比估分少30分!!!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8-12-9 06:23:12

Re:行政复议已经提过了

2
comeflywithme  注册会员 | 2008-12-9 18:00:00

Re:卷一的分差超过10分的在此报名,同提行政复议

前几天有一个帖子说:可能是大家用的铅笔不合格,导致很多题计算机没有识别到,我觉得有较大可信度,如果是这样,果汁局显然认为是考生没有按照考试规定填写答题卡而予以驳回。
另外,分数复查流程,是不是就是这门考试的行政复议流程?也就是说,果汁局会直接要求你提请分数复查就可以了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8-12-9 18:27:12

Re:行政复议已经提过了

3
comeflywithme  注册会员 | 2008-12-9 18:53:09

Re:卷一的分差超过10分的在此报名,同提行政复议

黑客帝国 wrote:
No.

行政复议的效果应该比提分数复查申请的效果大。

行政复议,有可能调答题卡重新判卷,有可能纠正判卷错误。
分数复查,只是按照已经判过的小分加总分,不可能纠正判卷错误。
如果是我说到的铅笔问题,就算再让计算机给你读一次答题卡判分,也没有什么用吧?不可能要求给你人工改卷1和2吧?否则岂不是全体考生都会要求人工改选择题?呵呵。
cherry03  注册会员 | 2008-12-9 19:26:12

Re:卷一的分差超过10分的在此报名,同提行政复议

真的能申请行政复议吗,还是说先等待复查结果呢
liumingxing_163  注册会员 | 2008-12-9 19:36:31

Re:卷一的分差超过10分的在此报名,同提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时限是60天啊,自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开始,所以还是可以等复查结果出来再申请行政复议的。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8-12-9 19:39:39

Re:行政复议已经提过了

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