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04撰写的“足够大”

2008-10-30 19:42
56861
您的书中,04机械撰写独权出现“足够大”的径向力
俺认为“足够大”是一个很不确切的说法,按指南准则,是不合适的,
为何出现在独权?谢谢!

难道考试与实务真是区别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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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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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8-10-31 04:18:47

Re:04撰写的“足够大”

如果没有进一步的限定,足够大有可能是不清楚的。不过,对于所述的足够大在权利要求中还有着进一步的限定,即该径向力应能够使得摩擦轮与拇指按压轮之间能够紧密接触。在有了具体限定的情况下,只要能够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无误的理解该技术方案,那么这种限定就可以被认为符合清楚的要求。清楚的要求有时也不能过于绝对的严格,要结合具体的技术方案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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