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解析这本书已经出来了,92题的答案是D
原因如下:
(1)实施细则24条2款规定,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所以A修改是允许的;
(2)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中规定,对于含有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书中数值范围的修改,只有在修改后数值范围的两个端值在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已确实记载且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数值范围之内的前提下才是允许的,所以答案B的修改是允许的
(3)由于弹性支持物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有记载,因此,将弹性支持物补充到说明书中并没有超范围,所以答案C的修改是允许的;
(4)由于原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并没有记载制备扶手的材料为铝合金,而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将对应的制备扶手的材料改成了金属合金,这一修改明显超范围,所以答案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
我已经买了这本书,如果大家对考题中的其他问题不明白,尽管贴在网上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