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 wrote:
以前做代理人,所以先从代理人角度说说。
一般而言,只要1)这个发明不是完全copy别人的;2)说明书不是只把权利要求书复制粘贴了一下,这个申请基本上就能活下来授权。当然,最后授权的保护范围不一定能保证满足客户原来的意图。在这个过程中,代理人可能需要付出比其他案子高出数倍的努力,远远超出国内申请所能支付的费用,所以还是一开始就告诉客户这个案子的情况如何所以很难办,以免让客户认为代理人连一个很简单的OA答复都做不好。
现在做甲方了,代理人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咱心里也有数。有些确实很难办,咱谅解;有些是代理人偷懒,嘿嘿,咱也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