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2007-12-4 04:59
644013
2006年规定: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规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时,可以向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成绩的请求。复查成绩的请求应当在收到成绩单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请求不予受理。考试成绩的复查只限于核查答题得分之和的相加是否有误,不审核各题应得分数。”
 去年在网上开始查询成绩时同时在国知局官方网站上就有这样的通知,但是今年关键的卷三是用网上阅卷形式进行的,根据26号的报道!一份试卷随机有两名老师批改,当系统发现两人的给分偏差超过一定分值时,这份试卷将重新复审,网上阅卷其实很科学,评卷老师只能看到你答题框中的内容,其他的电脑页面不显示,界面右边有小的分值输入框,完成给分,敲回车,电脑系统自动计分反馈给终端,所以我分析今年国知局可能取消成绩复查这一环节,因为你的试卷上没有任何评分标注,小分都是电脑自动合计的!
 我在去年也有过同样的痛苦!期待同仁们成功的那一天,其实我现在也很担心:97.5、67、96,但我对比去年和今年真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去年卷三45分,还很自信!今年做卷三时才知道“原来如此!”,无效宣告我没有写抵触,也没有按照无效宣告的格式写,只是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回答修改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这可真是综合能力的体现!靠侥幸心理是不行的!调整好心态!二进宫的感觉其实是豁然开朗的!相信自己2007年的付出将会在2008年开花结果!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秀朴格尔  新手上路 | 2007-12-4 21:05:13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第二部分你写了几个独权?
广告位说明
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7-12-4 21:33:06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大家看看吧 只要第2题写完4个独权的  不管第一题做得咋样  基本都是90分以上
jjwangf  注册会员 | 2007-12-4 23:02:07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错了吧,大巴山来客兄,我第二题写了3个独权,第一题自我感觉也没有漏几个点,结果就70分而已。
哭ing
lxh  注册会员 | 2007-12-5 04:27:51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秀朴格尔 wrote:
第二部分你写了几个独权?

我关键是写好了第一个总的权利要求,然后根据实施例写了好像是三或四个二级从权,还有三级从权,这样大概是十个左右,没时间了就又加了二到三个,整个包装袋体和装置、装配的主权,不好意思,已经忘了!
 刚开始的权利要求很重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引用12345678910…………………………
12……………………………………………………………………
13……………………………………………………………………
好像就这样!
yrnd  新手上路 | 2007-12-5 05:51:51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我第二题就写了2个独权,117分
大巴山来客 wrote:
大家看看吧 只要第2题写完4个独权的  不管第一题做得咋样  基本都是90分以上
yellowblue7425  注册会员 | 2007-12-5 16:37:11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我第二题写了三个独权,97,
秀朴格尔  新手上路 | 2007-12-5 17:13:09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看来和独权的数量没有必然联系,而是第一独权
yungkang  注册会员 | 2007-12-5 20:57:07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秀朴格尔 wrote:
看来和独权的数量没有必然联系,而是第一独权

有道理
fighterbruno  中级会员 | 2007-12-6 10:13:00

Re:想复查成绩的消消气!可能今年政策有变……

回复楼主
我第二题也没有写抵触
说起来很冤
那个题的形式和江镇华那本书后面例题的形式一模一样
我就觉得不会出的一样,所以写错
郁闷
不过还好总分到90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