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2007-11-12 17:06
502912
本申请是实用新型,而对比文件1好象是发明专利,因此不符合抵触申请的条件: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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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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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xx123  注册会员 | 2007-11-12 17:10:51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这个问题不用在讨论了,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如果别的部分答的比较好,这点也不是十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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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uqiao_65  中级会员 | 2007-11-12 17:25:25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与发明和实用新型无关的,从优先权可以互相转换可以推断出发明可以影响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可以影响发明。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7-11-12 22:01:20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D1还不是一定就能构成抵触申请,下面就是一个理由。

首先搞清楚一个问题,D1的中国公开日肯定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后,因为D1的中国申请日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后。

D1从时间(在先申请在后公开)、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人物(他人)上满足了抵触申请的要求,还有对象(同样的发明创造)需要核实。

若经过核实,D1能享受优先权,则D1构成抵触申请,可用D1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而不能用D1来评价创造性。

所以,严格根据考卷中给出的现有信息,无法确定D1就是抵触申请。
因此,一上来就认定D1是抵触申请的同学,无疑也要被扣分。
对于D1,退一步来讲(即使D1能够享受优先权),还是很有必要的。
光知道玩  注册会员 | 2007-11-13 07:45:02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楼上真是傻的可以,优先权是不用核实的,试卷上都说了。
黑客帝国  注册会员 | 2007-11-13 17:50:39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试卷上在试题说明部分是请考生接受试卷提供的事实。

D1的公开页上提供了日本优先权日的事实,是否就是明说了我们必需接受D1能够享受优先权这样一个事实呢?

如果按照“光知道玩”的逻辑,你必需接受请求人的观点,我就不清楚你还能在哪一个方面反驳请求人呢?有做意见陈述的必要吗?

请光知道玩思考一下自己的用语。
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7-11-13 21:10:49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黑客帝国 wrote:
试卷上在试题说明部分是请考生接受试卷提供的事实。

D1的公开页上提供了日本优先权日的事实,是否就是明说了我们必需接受D1能够享受优先权这样一个事实呢?

转一个我在别的帖子中的回复:

请求人已经举证该对比文件1享有优先权,因此没有义务再举证其引用的方案是否记载于在先申请中,其举证责任已经尽到了。

被请求人如果质疑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内容不能用来评价权利要求,其应当举证该技术内容没有记载于在先申请中,此时举证责任已经转移到被请求人身上了。

单单质疑是不能说服合议组不接收对比文件1的。

因为在考试中,考生不可能去核实在先申请和对比文件1的内容,所以应当以对比文件1的技术内容已经记载于在先申请中为前提来答题。
chemistry  注册会员 | 2007-11-15 03:28:27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我对专利法、细则及指南中关于抵触申请的理解是:
只有发明才能构成发明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
发明不能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反之亦然。
只是讨论,仅仅是就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欢迎加入!
huangliangbao  中级会员 | 2007-11-15 03:40:38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chemistry wrote:
我对专利法、细则及指南中关于抵触申请的理解是:
只有发明才能构成发明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
发明不能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反之亦然。
只是讨论,仅仅是就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欢迎加入!
快闪,你会遭到野狼团的攻击的
mmjj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7:10:45

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chemistry wrote:
我对专利法、细则及指南中关于抵触申请的理解是:
只有发明才能构成发明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
发明不能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反之亦然。
只是讨论,仅仅是就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欢迎加入!
不是这样的,发明可以构成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也可以构成发明的抵触申请。
当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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