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状态参考图通常被用于理解被比设计的所属领域、使用方法、使用场所或者用途,以便于确定产品类别,一般不作为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申请外观设计时通常仅使用“使用状态参考图”这样的名称,一般并不采用“使用状态图”这样的名称。
starluan wrote:
审查指南P68
必要时,申请人还可以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
问题:
以上提到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变化状态图以及使用状态参考图”都对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有影响吗?指南上只提到了“使用状态参考图”和“使用状态图”在对保护范围起作用时候的区别,其他的没说。
对于“使用状态参考图”和“使用状态图”如何区分呢,难道就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命名,也就是说申请人把一张图的图名写为“使用状态参考图”我们就认为这张图就是“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吗?要是这张图明明应该是“使用状态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