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2007-9-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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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某单位的一件发明申请,未按期答复通知书,被视为撤回,申请人准备恢复权利。《恢复权利请求书》中第③项“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及证明”,如何填写才属于正当理由?真实理由是忘记了答复期限,因病住院对于单位申请似乎不合适吧,专利工作人员调动可以吗?是否还需要证明?

临近2个半月了,期待处理过此类事件的高手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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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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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9-4 18:33:17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临近2个半月了,不是只能两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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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  新手上路 | 2007-9-4 18:38:38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自“收到\"视撤通知书起算2个月,收到日=发文日+15天。
zulu  专利代理人 | 2007-9-4 19:08:16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只要交了恢复费,说的过去的理由一般都可以接受,专利工作人员变动不错,不用证明。
luobo  新手上路 | 2007-9-4 19:16:55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谢zulu!
因为是第一次,没有经验,恐怕填写的理由专利局不认可,到时恢复期限肯定已过,就变得更复杂了。zulu兄是否处理过此类事件,具体如何填写的?期待继续指点!
zulu  专利代理人 | 2007-9-4 20:28:18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可以是:专利代理人出差,申请人方面负责专利的人员(主管)调动、申请人内部改组、课题组解散等等,凡是由于主管专利的人员所造成的都可以看作是合理的理由。
或者是,先前由于某种原因放弃了申请,而后公司专利战略调整,希望继续该件专利的申请。这个原因我用过,通过了。
zzb1020  注册会员 | 2007-9-4 21:19:00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不必紧张,随便写个理由即可,只要交了费,填了表,不超期限,审查员是不管你的理由是否合理。
我第一次办理恢复也是特紧张,还到医院开了张证明,现在想来真是搞笑。
后来办理恢复办得多了,发现手续合格是主要的,理由是次要的。
colinmentor  高级会员 | 2007-9-5 01:57:13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zulu wrote:
可以是:专利代理人出差,申请人方面负责专利的人员(主管)调动、申请人内部改组、课题组解散等等,凡是由于主管专利的人员所造成的都可以看作是合理的理由。
或者是,先前由于某种原因放弃了申请,而后公司专利战略调整,希望继续该件专利的申请。这个原因我用过,通过了。
如果这样的话,规定就显得没有必要;还是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延误期限的处理方式好: 只要缴纳恢复费即可。
题外话,
想到一个题目:
代理人甲出差,审查意见答复期限将至,事务所用甲的名义提交答复意见;是否可以?
zls0  认证会员 | 2007-9-5 02:07:34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colinmentor wrote:
想到一个题目:
代理人甲出差,审查意见答复期限将至,事务所用甲的名义提交答复意见;是否可以?

完全可以,殊不知,有的所设立专门的答辩团队,来进行答复审查意见的工作,包括复审答辩和无效答辩也如此.专利局不会追纠.
luobo  新手上路 | 2007-9-6 01:06:00

Re:请教:恢复权利的正当理由!

各位的解答使我轻松了不少,谢了!
准备使用下面的理由:“因经办人员出差,未能及时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现已提交意见陈述书,并缴纳了恢复权利请求费,请求予以恢复。”

另,咨询SIPO,“可以空着不填”,我保证不是开玩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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