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奥克思 于 2016-7-28 00:22 编辑

      封面.png 图书立体效果图.png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JPG
    你相信吗?发明专利申请无须经过实质审查,和实用新型一样自申请日起经半年或一年即可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然经其核准的专利权质量之高,却是“审查制”所授予专利权望尘莫及。这个不可思议梦想随着《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下称;“网络专利研究”】出版有望成为现实,它给世界各国专利局和发明人带来无限美好远景和无穷的魅力。
   “网络专利研究”还将“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合二为一。它鼓励最先产生发明的人在提交正式的申请前尽可能地多做试验,因为它“发明日”的确立和“先申请制”一样有着无可争辩的明确日期。此外它还让专利权人指定一个获利最为丰厚的日期让专利权期限开始起算,因而满足了IT和半导体领域的发明人要求迅速获得专利权普遍需求;而药品专利权人亦有足够长临床试验期而不存在延长其专利权期限的理由,但企图坐享现成的“潜水艇”专利策略却无法奏效。它用一种尺寸的专利制度保护了《国际专利分类表》中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
“网络专利研究”还建立了一种公平合理和实事求是侵权判定方式,首先它让权利要求书撰写成为一种像“瞎猫抓死老鼠”那样的简单技能,避免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书撰写上禅精竭虑所投入的毫无积极意义劳动。在“网络专利研究”下,所有变着法子的侵权者绝无可能逃脱其侵权的法律责任;社会公众也绝无可能受到“坏专利”的侵扰。因此只要充分公开技术秘密,即使权利要求书撰写出现失误,也不可能发生因此而被剥夺原本就应当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当今专利制度全球化,信息科技、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新兴科技的不断涌现,国际专利分类数量越来越多,发明专利技术愈加复杂和专业,专利的检索范围越来越大,这一切都促使了专利审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面对如同潮水般涌入的专利申请量,世界各国的专利局都使出浑身解数,绞尽脑汁地推行“审查高速公路”(PPH项目)、加强PTC检索和审查国际合作,但是所有的努力都如同杯水车薪无济于事,面对庞大的专利申请积压量,世界各国的专利局都一筹莫展束手无策。实质审查已经成为各国专利局最揪心、最不堪重负的世界性难题。显而易见传统的“审查制”已严重滞后,它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爆炸式专利增长量的需要。根据时代与科技发展的需要建立适时专利审查方式势在必行。也就是说,专利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催生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审查方式,“审查制”必将成为阻碍发明的一种错误制度。
《“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独辟蹊径,它依靠互联网络废除实质审查程序,因此极大地降低了专利的审查成本,可以大幅度缩减专利局编制只需保留三分之一人员足够,这就使《“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孕育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可以预言,少则10年多则20年,世界各国的专利局必将采纳互联网专利法,因为它如同“登记制”一样简捷手续,但其核准的专利权质量之高,是世界各国专利局都无法拒绝它的诱惑。
《“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一书由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定价100元,2016年7月17日在淘宝网上开始销售。销售网址: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230r.1.14.9.rPOZn2&id=535041820149&cm_id=140105335569ed55e27b&abbucket=17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seinaphone  中级会员 | 2016-8-5 14:09:08
为啥不在知识产权出版社或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样影响力不是更大么
奥克思  注册会员 | 2016-8-11 06:36:18
本帖最后由 奥克思 于 2016-8-12 11:16 编辑

         首先,本著作许多观点与伊新天《中国专利法详解》相左,知识产权出版社要求删除但我不接受。伊新天认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必须提高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水准,使之达到与发达国家专利代理的水准。我认为,专利法的基本原理就是公开技术秘密换取法律保护,公开技术秘密换取法律保护不应当具有任何附加条件,权利要求书写得好才可以得到法律保护,权利要求书写得不好专利法就趁机剥夺这一位申请人原本就应当可以得到保护的权利,那么这样的专利法条款设计就是一部很不公平和很不合理,充满缺陷的专利法。专利制度的设计应当给申请人设立一条救济渠道,那就是当权利要求书撰写一旦出现失误,申请人可以通过这一条救济渠道,损失一些手续费用,弥补权利要求书的缺陷和不足,但是这一条救济渠道又不至于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但是知识产权出版社不同意我的观点。         除了大量的观点不同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这一本书籍抢了专利局内许多专利法专家的风头,他们说,我们都设计不出《互联网+专利法》,而你一个专利的界外人士,仅仅一名发明人,却抢了我们专家的风头,抢先发表《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这不是让我们专利局的专家难堪吗?所以他们同时又拒绝出版我的著作。可以这样说,这一本著作和专利局势不两立。
        法律出版社说我没有法律背景,即非教授又非法律专家,又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就写出这样一部非常前沿的著作,因此我们先要审查你的书稿,然后再决定是否出版。我当时对法律出版社说,电子版稿件不能提供,书面稿件可以给,法律出版社阅读了稿件之后,如果提不出否定《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的理由,也就是在法律上挑不出这一本著作的毛病,那么你就必须出版,但是法律出版社不敢答应。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专家整整用10天时间阅读了我书稿,提不出任何反对意见,最后以我的著作不符合出版社的选题为由,通知我不予出版。
        在接受了中国政法大学白看我书稿又不出版的深刻教训后,我已经预感到,接下去如果我再跑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或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北京的法律专家都可以在这一本书籍没有出版的前提下,先一睹为快免费阅读了我的稿件,最后也不可能让我出版,在接受北京一名在出版界资深编辑的建议后,这一位编辑说我的著作不可能在北京找到出版社,于是通过朋友牵线搭桥,最后到中国最边缘的云南科技出版社出版。到了云南,我不怕云南知识产权专家免费阅读我书稿,他们没有因为我出版了《互联网+专利法的研究》,而认为我抢了他们的风头的顾虑,只有云南科技出版社给我出版图书才是最具有诚意的。
       最后,我衷心感谢您对这一本著作的关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