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通气孔”or“排气槽”

2013-1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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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对在哪里,但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最可悲!自以为是的认为独权区别技术特征绝对是“通风孔”或者是“排气槽”,居高临下的以为看到问题所在了。但是看过吴老的2010豆浆机,才恍然大悟,或许大家都错了。引流孔不是区别技术特征,却是必要技术特征。通风孔D2内容有涉及,把通风孔当成区别技术特征的明显错了,区别技术特征肯定不是通风孔。发明点是什么?还是纠结!

记得以前有个案例,好象是在汽车的刹车部件或者是什么其他什么设备的轴承上打孔,解决了散热的问题,解决技术问题的关键在于孔,更在于通过打孔解决了技术问题。所以说,该孔不一定是区别技术特征,但一定是必要技术特征。区别技术特征应该是是利用了空气流通散热的原理,采用的是打孔的技术手段。但是那个案例好象没有说明现有技术已经公开了在这个部件或轴承上打孔,以解决类似问题的对比文件。

本发明解决的其中一个技术问题是怎么使空气循环,解决垃圾腐化的问题。区别技术特征是在下箱上打孔,空气形成对流,才能解决技术问题。本发明的关键在于利用了空气循环防腐的原理,采用的是打孔的技术手段。

尽管在下箱体上打孔解决了“使空气循环,防止垃圾腐化”的技术问题,空气由孔而入再与上端的垃圾口形成对流。但是打孔使空气能够自由进出,D2肯定是给出了启示的,D2进空气不真空了,本发明进空气可以循环了,达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技术效果。D2与打孔利用了空气的不同性质解决技术问题,给出的技术手段都是让空气自由进出。也就是说,解决两着的技术问题都离不开空气,都离不开孔,打孔是技术手段。

选择空心槽可以让空气从底部沿槽而上顺垃圾口而出,解决防止垃圾腐化的问题。选择通风孔可以让空气由孔而入从垃圾口而出,形对流循环,解决垃圾腐化的问题。

综上所述,考点是“通气孔”或者是“排气槽”,现在要是能够拿到原试题就能知道了,那上面肯定有明示或暗示的,只不过大家忽略了,因为答案是唯一的,毕竟这些年关键考点没有弄错过。

不管考试结局如何,今年试题设计的还是相当有深度,可能也有运气好“稀里糊涂”撞对了。总之,今年的题目还是有争议的。鄙视一下,如果是“通气孔”的话,那么听过“三步法”人的都会套,D2公开了但是作用不相同,没有启示,有创造性,顺着试卷的字意就答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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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730168  注册会员 | 2013-11-12 04: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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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yxp2010  注册会员 | 2013-11-8 11:34:29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对比文件2给出了引入空气解决气压的问题,但是没有给出引入空气形成对流解决防止垃圾腐化的启示。狭义的了解D2中的孔仅给出了空气进出的启示。发明点在于孔,更在于打孔的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如果是现实生活肯定存在启示,如果是考试则不能考虑公知常识,没有启示。技术交底 .. (2013-11-04 16:50) 
是个坑,所以你要自己去认定对比文件2是不是给出了技术启示。底部设通气孔,气和风还是不同概念,第2、底部设孔无法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解决本专利申请问题,底部设孔,下箱体里的污水都流出来了。
oval  认证会员 | 2013-11-7 09:33:01
独权是否要空心槽?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大家只要回忆一下题目,交底材料在描述完“上箱体的垃圾投放口”和“下箱体的通气孔”之后,是否紧接着有他们的效果描述和解决了问题的描述。如果有,则表明仅需要“垃圾投放口”+“通气孔”就能完成整个发明。
如果效果描述和解决问题的文字放在“空心槽”之后,则“空心槽”是必要技术特征,必须放入独权。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2:00:10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对比文件2给出了引入空气解决气压的问题,但是没有给出引入空气形成对流解决防止垃圾腐化的启示。狭义的了解D2中的孔仅给出了空气进出的启示。发明点在于孔,更在于打孔的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如果是现实生活肯定存在启示,如果是考试则不能考虑公知常识,没有启示。技术交底 .. (2013-11-04 16:50)
这个打孔是指滤水底板,与通风不一样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0:18:18
1、通风孔有别于对比文件2的通风孔,二者作用不同,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没有启示。
2、独权的区别技术特征是否考虑写成上箱体和/或下箱体侧壁上设有通风结构?我就是这样写的。因为材料中指出,上下箱体的通风孔可以分别设置,也可以协同使用。

当时写时感觉不错,从属权利也好组织了,上位概括以及和/或后,也不存在单一性问题了,从属权利也好组织了。
不知是否恰当?
今年再不过,没法见闺女了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0:11:41
题目中有上位概括“通风结构”
当兵不打仗  新手上路 | 2013-11-6 16:57:19

回 zhengpujuan 的帖子

zhengpujuan:我就是完全这样想的。。。在权2没有创造性的情况下,上箱体如果用通风孔的话也还是没有创造性的,上箱体设置的通风孔是不能达到槽的作用的。所以我的区别特征在于:下箱体的孔+上箱体的槽 (2013-11-06 14:41)
嗯,在相对于对比文件1--3而言。如果独权中将上箱体的孔+槽概括成...XX结构。那么这种概括是包含了对比文件1--3的方案,侵犯了公众的利益,用专利的语言就是没有创造性。
所以独1的结论是:下箱体的孔+上箱体的槽。
xjh913  新手上路 | 2013-11-6 16:51:26
既生孔何生槽,指南关于创造性的描述,给出的范例,均是技术特征的结构相同,作用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唯独没有给出在解决技术问题不同的情况下,技术特征结构相同,作用相同,怎么判断创造性。这不是技术问题,是概念问题,是否存在启示,值得探讨!
hushi1471  新手上路 | 2013-11-6 16:48:18

回 cainiaozou 的帖子

cainiaozou:嗯,A公司提出的技术交底书里有说在垃圾桶上开孔并指出了对比文件2。
对比文件2则说明了开孔使得垃圾桶内外气压一致,使垃圾袋能够完全展开。对比文件2的技术手段是在桶底部开孔;技术效果是使垃圾桶通风,内外气压一致意味着空气流通;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垃圾袋不能完全展开。感觉 .. (2013-11-06 08:47) 
我觉得D2中技术效果是使垃圾桶通风,内外气压一致,这个是对的,毋庸置疑。但是D1里不应该是使“内外气压一致“,技术上来说应该是”产生内外部空气对流“,重点是让空气循环在内部循环起来。而D2其实是可以静态的,只要气压内外一致,是无需空气对流的。这样是不是应该算是技术效果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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