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2013年实物题眼分析

2013-11-4 09:12
725125
纠结了好久,见了大家的帖子,更是纠结。
我认为第一题应该大家理解的都差不多,也就是粗心不粗心的问题。
第三题和第四题的回答与第二题的判断关系很大,成败就是第二题。
第二题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1应该有四种写法:
1、过滤板
2、通风孔
3、空心槽条
4、过滤板活动连接

1、过滤板无新颖性,无争议,不能写。
2、通风孔,好象有启示,又好象没有启示。本申请垃圾箱两侧的通风孔解决的是通风防腐的问题,对比文件2底部的孔解决的是通气好取垃圾袋的问题。个人理解是,两者解决的技术问题不相同,而不是孔的作用不同,也就是说本申请的孔与对比文件2的孔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通气,使空气流通。尽管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但是为了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可以将对比文件2公开的孔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解决本申请的问题,没有创造性。否则,删题目1的权1,权2上独权。也太容易了。
3、空心槽条不管是作为独权还是从权,权利要求的内容都是撰写的难点,是个重要考点。否则,那么长篇就写个从权?要么独权要么分案。
独权和分案的原因:空心槽条肯定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都没有公开。
假使通风孔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可以作为本申请的独权,那么空心槽条也同样可以作为本申请的独权。不管谁是独权,剩下的一个都可以分案出去。也就是说答案有多种写法,不好评卷。故空心槽条应该放独权,和2010年的引罩筒一样,其独权、从权的技术特征有搞头。
4、过滤板活动连接肯定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都没有公开。
过滤板活动连接放独权,让人纠结,究竟选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还是对比文件3呢?两个都能写出不同保护范围的独权,还是选对比文件3写出的独权保护范围大一些。但是选对比文件3写独权,通风孔、空心槽条等作为从权,保护范围过小,如果再把通风孔、空心槽条分案,那岂不是脱裤子放屁,还不如直接把过滤板活动连接不写独权,直接分出去得了。况且根据交底书,发明人基本改进是通风防腐,过滤板活动连接适合其他垃圾箱。
总之,个人认为对比文件1否定过滤板,对比文件2否定通风孔,对比文件3用来说明过滤板活动连接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只有空心槽条没体现,篇幅那么大,那么有创意,不作主角,让出卷人情何以堪!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5 个回复

正序浏览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9 09:26:28
选择性失忆比选择性失明更可怕。
交底书第一段给出两条信息:①为了解决垃圾干湿分离,引出对比文件1。②现有技术垃圾箱通风孔防止垃圾腐败,引出对比文件2。
交底书第1页最后一段明确指出:通风孔可以设置在上箱,通风孔与空心槽可以结合或者单独使用。
个人认为:
第一,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通风孔可以用于防止垃圾腐败,但是结合交底书第一段:“②现有技术垃圾箱通风孔防止垃圾腐败,引出对比文件2”。说明什么?说明给出了技术教导。如果把“现有技术垃圾箱通风孔防止垃圾腐败”这句话放入对比文件2,那么就明明白白了。
第二,交底书第1页最后一段,明示空心槽可以是单独实施例。
如果客户请你代理,你会放过空心槽?!告诉客户,空心槽与通风孔结合使用必须的,放从权吧!卷3不厌其烦又是文字又图片的,那么多的口水话,就是让你放从权?
题目一权3给出通风孔结合空心槽的技术方案,你也步其后尘?
广告位说明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1:19:16

回 vr000 的帖子

vr000:从楼主描述看,应该是侧壁通风孔做独权

有区别有效果,没有技术启示。很标准的答案

那个什么板应该分案。
....... (2013-11-05 22:53)
我觉得用通风结构概括,板不需要分案。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1:17:05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在通风孔不具创造性的基础上,其实没有下箱通风孔的空心槽,也可以排除底部的气体,或者说是让外部的空气由空心槽到达底部,再由空心槽或者是垃圾口排出,完全是一个技术方案呀,也可以形成空气循环,可以写。因为在通风孔有新颖性的前提下,就是这样排除空气的呀。可以说,没有通 .. (2013-11-04 22:06)
我觉得通风孔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二者位置不同(底部、侧壁),实现的技术效果不同(便于取垃圾袋、内部通风防腐)。槽的设计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通风效果。另外材料中专门强调上下箱体都可以设置通风孔,且可以和槽协同使用。因此,如果通风孔不具创造性,独权就只有槽了,不太可行。
chaobing1989  注册会员 | 2013-11-6 20:31:13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孔、槽都能解决技术问题,通风结构是上位概括。
2010年的试题豆浆机最有说服力,引流孔是必要技术特征,不一定是区别技术特征。解决技术问题是引流罩与孔和刀片形成的涡流之间的作用关系具有创造性,并且产生了有益效果。
孔也好,槽也好,都能解决技术问题,配合使用的效果更好。 .. (2013-11-05 10:59)
同意。概括成“通风结构”后,孔、槽都是从属权利,就不存在单一性问题了;另外上下箱体都有通风结构,我小聪明搞成上下箱体是和/或关系,不知是否准确。
当兵不打仗  新手上路 | 2013-11-6 17:13:55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在通风孔不具创造性的基础上,其实没有下箱通风孔的空心槽,也可以排除底部的气体,或者说是让外部的空气由空心槽到达底部,再由空心槽或者是垃圾口排出,完全是一个技术方案呀,也可以形成空气循环,可以写。因为在通风孔有新颖性的前提下,就是这样排除空气的呀。可以说,没有通 .. (2013-11-04 22:06)
认同你!
u730168  注册会员 | 2013-11-5 23:05:57
vr000  注册会员 | 2013-11-5 22:53:00
从楼主描述看,应该是侧壁通风孔做独权

有区别有效果,没有技术启示。很标准的答案

那个什么板应该分案。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5 15:47:11

回 sdwhcandy 的帖子

sdwhcandy:同意楼主意见。客户第一段陈述:现有垃圾桶存在空气不能进去问题,接着说一种垃圾桶底部带孔,空气可以进去。 (2013-11-04 10:44) 
我记得写前面说现有技术问题的时候貌似是 现有的残存湿气,尤其是大型的还会腐败变臭,所以就把通风孔作独权了,解决的问题是排出湿气
若咪逗儿  新手上路 | 2013-11-5 11:07:37
我也是这么写的!
3个独权两个合案一个分案。
超~忐忑的呢,因为祁老师说漏主题什么的一漏可能就直接不过了,然后时间安排的也不够合理,第三题和第四题是花了一个小时写完的,写完整个手抖,标准答案什么时候出来啊,出来我心就有底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