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用某地区矿为原料提炼金属权利要求范围的问题

2010-11-24 06:17
32131
某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中,明确写有:利用某地区矿为原料,通过一系列步骤,提取金属的方法.
      我是想问:对于这样的权力要求,如果用了它的方法,但没有以上述专利中某地区矿为原料,侵不侵权?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 个回复

正序浏览
xwsipi  注册会员 | 2010-11-25 03:32:41

Re:关于用某地区矿为原料提炼金属权利要求范围的问题

如果某地区的定义造成了矿实质不同,则肯定不侵权;如地区定义对该矿没有实质影响,那就要看法院了,法院严格全面覆盖原则的话,则不侵权,如法院认为是多余指定,而从说明书来进行等同解释的话,则可能侵权。
我觉得可以先简单分析一下矿 的成分,只要发现有一点区别(应该找得到),那就放心做吧,这样到诉讼时也能马上拿出不侵权的证据来。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